(五)加大草原保護管理力度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要求,堅持因地制宜、宜草則草,加快建立以林草結合的國土綠化體系。實行基本草原保護制度,穩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經營制度。嚴格草原用途管制,加大草原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征占用草原、開墾草原、亂采濫挖草原野生植物等破壞草原的違法犯罪行為。推進實施草原生態獎補政策,完善草原生態獎補制度。全面實施草原禁牧政策,恢復草原植被。實施退耕還草等草原保護建設重大工程,對已破壞、退化的草原,以自然修復為主,適度實施生態修復工程。有效實施草原生態監測評估制度,實時監測草原生態動態變化,強化草原法制建設,有效規范征占用草原管理。(責任單位:市農牧業局牽頭,各旗縣區政府及稀土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六)大力改善城市生態環境
積極營造城鄉綠色宜居空間,以提檔升級、爭創一流為目標,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積極拓展城市綠量,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改造提升,緊密結合老百姓日常游憩、出行需求,加快公園綠地、小區綠地、道路綠化和綠道建設。統籌推進沼潭公園等大型公園綠地和社區公園建設,同步推進綠道系統建設,提高園林綠地分布系統性與均衡性。繼續實施昆河等4條河道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打造通風換氣廊道和濱河景觀綠帶。完善公路鐵路沿線和城市周邊綠化,建設小白河濕地公園等一批郊野公園,構建城區綠色生態屏障。完善全市老舊公園廣場和居住區綠化及配套設施,啟動“消除無樹路”行動,補齊綠化短板。(責任單位:市城建委牽頭,各旗縣區政府及稀土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七)開展礦山環境恢復治理
開展礦山環境恢復治理,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明確礦山地質環境中合理責任主體,以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改革為抓手,以礦山企業采礦權登記和執法查處為主要手段,嚴格落實礦山企業編制治理方案和實施方案的法定義務,促進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步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推進“不欠新賬”目標實現。推動地方政府組織開展無治理主體歷史遺留的、政策性關閉礦山地質環境問題治理工作,加快實施全市大青山南坡范圍礦山地質環境質量及生態恢復專項工作,推進“快還老賬”目標的實現。嚴格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的審查和礦山地質環境分期治理工程的驗收,生產礦山分期治理到期驗收率達到100%,實現“邊開采、邊治理、邊恢復”。開展全市礦山地質環境詳細調查,建立礦山地質環境監測體系。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編制《包頭市綠色礦山建設規劃》,指導和推動礦山企業開展綠色礦山建設工作,到2020年,完成20家自治區級綠色礦山創建工作。(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各旗縣區政府及稀土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八)開展生態文明示范創建
推進包頭市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開展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試點,選擇土右旗整體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推進農村生態文明示范區創建工作,以環境整治和民風建設為重點,扎實推進生態文明村鎮創建。(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環保局、農牧業局牽頭,各旗縣區政府及稀土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九、強化環境風險全過程管控
堅持防控并舉,將生態環境風險納入常態化管理,進一步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提升危險化學品體系建設,全面提升突發環境風險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堅決守牢生態環境安全底線。
(一)加強重點行業風險管控
建立環境風險源分類檔案和環境信息數據庫,加大煉焦、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風險源管控力度。加強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排放重點企業的管理,強化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風險防控,健全環境風險預測預警體系,對風險源信息實行動態更新、分類管理。強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建立市級、旗縣區、園區、企業四級環境應急響應體系,建立部門聯動響應機制。(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牽頭,市安監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衛計委、氣象局配合,各旗縣區政府及稀土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二)加大重金屬污染防治力度
建立全口徑涉重金屬企業排放整治清單,實施重金屬總量控制。加強涉重行業綜合防控,采選冶煉、電石法聚氯乙烯等行業推行先進清潔生產技術,電石法聚氯乙烯生產企業制定并實施用汞強度減半方案,燃煤電廠強化大氣汞的協同控制,煤化工行業的廢觸媒按要求實現安全回收利用。加大涉重企業監管力度,實施臺賬管理,建立重金屬排放企業的環境監督員制度、監督性監測和檢查制度,開展重金屬排放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牽頭,各旗縣區政府及稀土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三)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
健全完善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網絡體系,推進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各伴生礦開發利用單位及各電磁輻射設施營運單位進行自行監測。健全完善核與輻射環境監管執法體系,對核設施、伴生礦、核技術利用、電磁輻射設施、廢舊金屬回收熔煉企業實施網格化管理,明確各監管部門責任,落實核技術利用單位主體責任。健全輻射重點源安全風險預控體系,劃定規劃限制區,定期開展放射源安全隱患排查。完善核與輻射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做好輻射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的制訂、發布、備案工作,將預案納入政府公共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管理體系,定期開展應急演練。(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牽頭,各旗縣區政府及稀土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十、全面提升保障能力體系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是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部署,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強化總體設計和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和責任落實,完善資金支持體系,推動環保產業健康發展,積極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能力
由市委、市政府牽頭成立包頭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強化對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組織領導,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建立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體系。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一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各地區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地區黨委(黨工委)和政府(管委會)牽頭制定轄區內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確保按期完成攻堅戰目標任務。各部門及相關企業要切實擔負起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將污染防治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結合當地實際,建立高效有力的領導機構,成立專業獨立的辦公機構,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強力推進實施。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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