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永州市近百臺錳鐵冶煉高爐產生的瓦斯灰,經毒性浸出實驗屬于危險廢物,但一直未納入危險廢物管理。(完成整改)
2017年8月11日,永州市印發《永州市錳鐵冶煉行業環保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對全市錳鐵冶煉高爐產生的瓦斯灰管理、處置情況進行全面排查,要求按照危廢規范化管理,依法依規查處違法處置行為。根據方案要求,永州市共出動500余人次開展專項排查整改工作。全市共計排查出遺留瓦斯灰約240噸,其中零陵區約40噸、冷水灘區3.8噸、藍山縣約200噸,目前已全部轉移到位。永州市舉一反三,根據方案要求,加強對錳鐵冶煉行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避免此類現象再次出現。
七十一、長沙危險廢物處置中心未經批準改變固化填埋處置工藝,部分危險廢物未經固化違規填埋。(完成整改)
(一)長沙市危險廢物處置中心運營單位為湖南翰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該公司未經批準改變固化填埋工藝的行為,長沙縣行政執法局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六條,在2017年第三季度排污費征收過程中向該公司征收不符合環保標準處置危險廢物排污費共計22.2萬元。
(二)湖南翰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先后投入153萬余元開展整改工作,并規范管理。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并加強管控,進一步規范危險廢物的內部轉移、儲存、處置和填埋等方面工作。二是加快設施設備及工藝改造的進度,使用飛灰轉運車替代原來的料斗,并使飛灰進入飛灰倉待處理。一旦出現異常情況,飛灰倉可以儲存約60噸飛灰。三是加強監測,并將監測結果公示。2017年10月18日的監測結果表明,監測井pH值為7.7,化學需氧量為11mg/L,懸浮物為11mg/L,氨氮為0.06mg/L,六價鉻、銅、鋅、鎘、鉛、鐵、錳、鎳等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環評報告要求的《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水質標準;二氧化硫濃度為33ug/m3,氮氧化物濃度為236ug/m3,各項指標監測結果符合環評報告要求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濃度限值。
(三) 加強對企業的日常監管。長沙縣行政執法局自2017年10月至今已對該單位進行8次現場執法檢查,同時不定期開展專項督查。2018年7月17日長沙市環保局對該項目完成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發現,焚燒車間廢氣處理設施運行正常,外排廢氣在線監測數據顯示達標,現場有專人負責管理,有運行記錄臺賬;焚燒產生的飛灰配套有飛灰收集專用罐車、穩定固化設施等,并按規范流程進行處置和填埋。
七十二、衡陽危險廢物處置中心2011年開始運行至今未通過環保驗收。(完成整改)
經調查核實,該項目于2007年7月31日通過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的環評批復,于2011年3月開始建設,2013年5月29日取得省環保廳的試運行批復,2013年10月投入運行。但由于安全衛生防護距離問題,一直未通過安評、衛評等單項驗收,不具備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條件。
2015年4月,湖南衡興環保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衡陽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完成安全評價的備案工作,2015年11月完成職業病危害評價的備案工作。在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條件后,該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與中誠環保公司簽訂了《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書》的合同。2017年6月19日通過了在線監測單項驗收,2017年7月18日通過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取得了《湖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湖南省衡陽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根據《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要求,該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取得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目前,衡陽市進一步加大對該重點污染源現場監管力度,安排專人每天查閱該企業的在線監測數據,同時每月對該類重點企業進行一次“雙隨機”檢查,督促企業切實提高自主守法水平,完善管理制度和臺賬,穩定運行污染防治設施,做到達標排放。
七十三、湖南張家界大鯢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不到位,違法違規問題突出。截至督察時保護區仍有違規審批采砂項目29個;設有水電項目67個,其中49個位于核心區、緩沖區,67個項目中有28個為保護區設立后新建。由于大量采砂作業和水電開發,大鯢的天然出苗點已比保護區成立之初大幅減少。(正在整改)
張家界市縣兩級水利、畜牧、環保等部門和張家界大鯢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對問題逐一認真核查核對,確認涉大鯢保護區需整治的采砂項目29個、水電站60個。在充分論證評估的基礎上,經市縣兩級黨委和政府研究,2017年8月18日出臺《張家界市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實。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全市29個非法河道采砂場已于2017年8月底全部取締;2017年底拆除了采砂船53艘、運砂船130艘,發放采砂場補償資金1.1億元。目前,已經關閉了9個水電站,另有3個已經拆除發電設備;對限期退出以及整改保留的水電站,已全部落實增殖放流和生態基流措施。
七十四、岳陽市黃蓋湖省級自然保護區內網箱養殖和非法捕撈問題突出,截至督察進駐時,湖區網箱數量多達6800個,圍欄面積超過9000畝。(完成整改)
(一)2017年8月,岳陽市制定《岳陽市黃蓋湖省級自然保護區內網箱養殖和非法捕撈問題專項整改方案》,由臨湘市政府履行整改主體責任按專項整改方案推進整改。8月,臨湘市政府對網箱、圍欄情況開始進行全面排查,并下發限期整改、限期拆除通知單。10月8日開始,臨湘市委、市政府組織市水務、公安、林業、環保、黃蓋鎮等相關部門單位聯合行動,對黃蓋湖非法圍欄依法實施拆除。至10月27日,臨湘市黃蓋湖省級自然保護區9636畝圍欄和6800口網箱已全部拆除。
(二)臨湘市成立了黃蓋湖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強化保護區組織管理體制,并進一步健全完善黃蓋湖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一是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宣傳車、網絡等平臺開展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開展多形式濕地及候鳥保護宣傳;在重點鄉鎮、村莊及主要路口懸掛宣傳橫幅,張貼宣傳標語,在保護區重點地段樹立固定宣傳牌,增強人民群眾對濕地和鳥類的保護意識。二是黃蓋湖沿線屬地鄉鎮及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化解矛盾,做好漁民及養殖戶思想穩控工作,引導專業漁民轉產轉業。三是加強日常巡護管理工作,開展常態化聯合巡查執法,嚴厲打擊破壞自然保護區的一切違法行為,防止非法捕撈的現象反彈。
七十五、益陽市南洞庭湖自然保護區1997年成立時,批準面積11.53萬公頃,2007年調減至7.7萬公頃,但相關申報文件顯示保護區面積僅為4.86萬公頃,至今未對區界進行公告,管理混亂。(完成整改)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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