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進措施
(一)政策引領。
1.制定關于推動文化創意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
2.制定“山東手造”推進工程實施方案。(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
3.制定山東省印刷業綠色化發展實施辦法。(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
(二)要素保障。
4.優先保障十大重點領域文化創意產業設施、項目用地需求,鼓勵利用閑置設施、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支持企業利用歷史建筑、舊廠房、倉庫等存量房產、土地,或生產裝備、設施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可實行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加大省新舊動能轉換重點項目庫入庫文化創意產業項目支持保障力度,在國家明確當年新增用地指標使用管理規則前,對符合產業和供地政策、建設資金到位、拿地即開工的項目,允許預支用地指標,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廣電局、省委宣傳部)
5.利用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產、土地興辦文化創意產業的,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按劃撥方式辦理用地手續;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6.在國家許可范圍內,允許社會資本以控股形式參與國有影視制作機構、文藝院團改制經營,在投資核準、銀行貸款、土地使用、稅收優惠、上市融資、發行債券、對外貿易等方面給予支持。允許投資人以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評估作價出資組建文化創意企業,具體按國家法律規定執行。(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配合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廣電局)
(三)資金獎補。
7.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創新資金投入方式,完善政策扶持體系,加大對十大重點領域文化創意產業的獎補力度,支持頭部創意企業發展。(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配合單位:省廣電局、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
8.加大財政對文化科技創新的支持,對文化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科技成果轉化貸款等融資項目的不良貸款,省級財政按照本金損失分別給予最高40%、35%的風險補償。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中小微文化企業給予10萬元補助。(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省財政廳)
9.承擔國家和省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的省屬國有文化企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團隊的工資總額單列,不受本單位工資總額基數限制。省屬國有文化企業建設創新載體和引進人才的費用,考核時視同實現利潤。(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四)基金撬動。
10.支持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二期、省新舊動能轉換文化產業類基金等文化產業領域投資基金作為戰略投資者,對十大重點領域的文化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推動社會資本設立文化產業園區投資基金,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試點城市建設和省級以上重點文化產業園區、項目、企業規范發展。(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配合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財政廳、省廣電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11.在文化創意產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加強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對文化重點項目的支持。統籌安排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文化創意產業建設項目給予支持。推動文化和旅游基礎設施項目納入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范圍。(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山東證監局、省農業農村廳、省廣電局)
(五)金融支持。
12.以十大重點領域為重點,對列入國家重點文化出口企業目錄的文化企業、達到國家級和省級文化出口重點企業標準的文化企業、文化創意產業集群領軍企業及行業龍頭企業,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對接,開通審查審批“綠色通道”,給予資金支持。將有意愿的文化企業納入“金融輔導”,支持文化產業園區組織實施關于推動文化創意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開展“金融輔導”試點。(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廣電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
13.支持符合條件的十大重點領域文化企業上市。鼓勵文化上市公司通過再融資、并購重組等方式實現高質量發展。鼓勵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及全國股轉系統上市掛牌。(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山東證監局、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廣電局)
精品旅游產業
一、工作目標
2022年預計全省接待游客7.5億人次,旅游總收入8500億元,同比增長均達到5%左右。(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
二、主要任務
(一)推動旅游產業轉型升級。
1.推進全域旅游示范區建設。加強典型示范、創新引領、動態管理,不斷提升發展質量。(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
2.加快省級重點項目建設。抓好新舊動能轉換優選項目和“雙招雙引”重點簽約項目建設,重點推進淄博天鵝湖羅曼園項目、煙臺張裕酒文化博物館智能化升級改造項目等省重點項目建設。舉辦山東省文旅項目投融資對接會。(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3.推動金融賦能文旅產業發展。建立金融支持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聯動機制,幫助文旅企業和重點項目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
4.加快培育產業集群。開展“知名文旅企業家山東行”活動,打造具有影響力的招商品牌。推動建設具有區域優勢特色的13家精品旅游產業集群和8家集群領軍企業,出臺“百企領航”培育計劃。(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
5.培育文旅康養強縣。在全省競爭性推出10個產業基礎好、發展潛力大的文旅康養強縣,同時推出一批文旅康養體驗游精品線路。(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配合單位:省統計局)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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