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道路、停車場及廣場:由于硬質鋪裝較多,是快速形成雨水徑流,導致排水集中、內澇和徑流污染的重要區域。因此應通過海綿城市建設措施控制徑流體積、峰值流量和污染,減輕對城市生態和環境的影響。對于新建項目,應采用除砂和懸浮物、生態處理等多種方式控制道路、停車場及廣場雨水徑流污染,對于改擴建項目,可參照新建項目要求控制徑流污染。
(3)公園與防護綠地:新建與改擴建項目控制的徑流體積不得低于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90%對應計算的徑流體積。除城市建成區內的公園與防護綠地外,還應充分保護和利用濕地公園、郊野公園等區域綠地對區域雨水徑流進行管控。山地公園及改擴建公園不具備接納周邊區域雨水徑流時,不做硬性評價。
5、自然生態格局管控與水體生態岸線
水體生態岸線可作為城市排水系統末端重要的截污凈化空間,此外,生態岸線建設也是水體生態修復的內容之一,生態修復還包括生態基流恢復、生物多樣性恢復及其生境營造等復雜的內容,因此,對于生態修復項目,水體生態岸線建設不應過于簡單化。
6、地下水埋深變化趨勢
城市不透水鋪裝切斷了雨水徑流通道,減少了雨水的下滲量,導致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補給減少,海綿城市建設可使雨水徑流充分回補地下或經處理后回補河道,維系河道基流。
7、城市熱島效應
海綿城市建設通過增加可滲透地面與自然植被、修復水文循環、增加生態基流,對緩解城市熱島效應有重要作用。
5.1.1徑流體積控制評價
采用“容積法”,依據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所對應的設計降雨深度及控制范圍,計算得到所需控制的徑流體積,現場實際檢查各項措施的徑流體積控制規模,是否達到設計要求。
入滲及滲濾設施的徑流體積控制規模:
V=設施有效滯蓄容積Vs+設施降雨過程中的入滲量Wp。
Wp=KJAsts …………………………(5.2.1-1)
式中:
Wp——設施降雨過程中的入滲量,m3;
K——表層種植土的飽和滲透系數,m/h。根據土壤類型或土壤介質構成(考慮設施滯蓄空間的設計排空時間)確定;
J——水力坡降。一般取1;
As——有效滲透面積,m2;
ts——降雨過程中的入滲歷時,h。為當地多年平均場降雨歷時,資料缺乏時,可取12h。
延時調節設施的徑流體積控制規模:
V=設施有效滯蓄容積Vs+設施降雨過程中的排放量Wp。
Wp=(Vs/Td)ts …………………………(5.2.1-2)
式中:
Wp——設施降雨過程中的排放量,m3;
Vs——設施有效滯蓄容積,m3;
Td——設計排空時間,h。根據保證SS去除率所需沉淀時間確定,資料缺乏時,可取40h;
ts ——降雨過程中的排放歷時,h。為當地多年平均場降雨歷時,資料缺乏時,可取12h。
5.1.2溢流排水口監測
現場檢查措施通過“滲、滯、蓄、凈、用”,達到徑流體積控制的設計要求后溢流排放的效果。
對監測項目(根據3.0.2確定)接入市政管網的溢流排水口,連續自動監測至少1個雨季,獲得“時間-流量”序列監測數據。篩選至少2場降雨量略等于項目設計降雨深度,且與前一場降雨的降雨間隔大于設施設計排空時間的實際降雨,當降雨量小于項目設計降雨深度時,溢流排水口不得有直接排泄流量。
5.1.3項目實際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評價
現場檢查措施實際控制的徑流體積,核算其所對應的降雨深度,通過查閱“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與設計降雨深度關系曲線圖”得到實際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
將各設施的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按相應控制范圍加權平均,得到項目實際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比較是否達到規定的設計要求。
(1)對沒有通過設施進行控制的下墊面,將各設施、未通過設施進行控制的各下墊面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按設施控制范圍(包括設施自身面積)、占地面積(未通過設施進行控制的下墊面)加權平均,得到項目實際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
(2)對沒有通過設施進行控制的不透水下墊面,其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為零;
(3)對沒有通過設施進行控制的透水下墊面,如透水鋪裝、普通綠地等,按設計降雨深度H為其初損后損值(即植物截留、洼蓄量、降雨過程中入滲量之和)獲取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或按(1-雨量徑流系數)估算其年徑流總量控制率。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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