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固廢網獲悉,近日,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的通知,將全面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對全省范圍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進行普查。方案全文如下:
陜西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
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國務院令第508號)、《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16〕5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82號)和《國務院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部門分工〉的通知》(國污普〔2017〕4號)有關要求,為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制訂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突出重點、準確真實、查清底數、服務質量”原則,摸清全省各類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各類污染源的數量、結構和分布狀況,掌握全省各區域、流域、行業污染物產生、排放和處理等情況,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臺,為加強污染源監管、改善環境質量、防控環境風險和服務環境經濟綜合決策提供依據。
二、普查時點、對象、范圍和內容
(一)普查時點。
普查標準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資料。
(二)普查對象與范圍。
對全省范圍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進行普查。范圍包括: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移動源及其他產生、排放污染物的設施。
1.工業污染源。
普查對象:產生廢水污染物、廢氣污染物及固體廢物的所有工業行業產業活動單位。對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類重點行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開采輔助活動、非金屬礦物制品業、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15個類別礦產(稀土、鈮/鉭、鋯石和氧化鋯、錫、鉛/鋅、銅、鋼鐵、釩、磷酸鹽、煤、鋁、鉬、鎳、鍺/鈦、金)采選、冶煉和加工的產業活動單位進行放射性污染源調查。
對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各類開發區中的工業園區(產業園區)進行登記調查。
2.農業污染源。
普查范圍:種植業、畜禽養殖業和水產養殖業。
3.生活污染源。
普查對象:除工業企業生產使用以外,所有單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鍋爐(以下簡稱生活源鍋爐),城鎮市政入河(湖)排污口,城鄉居民能源使用情況及生活污水產生、排放情況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普查對象:集中處理處置生活垃圾、危險廢物和污水的單位。其中,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處置單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活垃圾焚燒廠及其他方式處理生活垃圾和餐廚垃圾的單位。危險廢物集中處理處置單位包括危險廢物處置廠和醫療廢物處理(處置)廠。危險廢物處置廠包括危險廢物綜合處理(處置)廠、危險廢物焚燒廠、危險廢物安全填埋場、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廠等;醫療廢物處理(處置)廠包括醫療廢物焚燒廠、醫療廢物高溫蒸煮廠、醫療廢物化學消毒廠、醫療廢物微波消毒廠等。集中式污水處理單位包括城鎮污水處理廠、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廠和農村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
5.移動源。
普查對象: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污染源。其中,非道路移動污染源包括飛機、船舶、鐵路內燃機車和工程機械、農業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機械。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污染源。
(1)企業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行政區域代碼、名稱和地理位置等。
(2)原輔材料消耗、生產產品情況,主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結構和消耗量、原輔材料消耗量、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和產量等。
(3)產生污染設施情況,主要包括生產工藝,產生廢水、廢氣和固體廢物的設施,以及這些設施的種類、數量和規模等。
(4)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和綜合利用情況(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及去向等)。
(5)各類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情況等。
(6)關中、陜北地區能源化工行業企業和陜南地區有色金屬行業(鉛、鉬、汞、釩等)企業污染物排放處理情況(包括排放量、污染物進出口濃度等),無組織源排放是否有控制措施,監控措施是否健全及其運行情況等。
廢水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石油類、揮發酚、氰化物、汞、鎘、鉛、鉻、砷。
廢氣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氨、汞、鎘、鉛、鉻、砷。
工業固體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產生、貯存、處置和綜合利用情況。危險廢物種類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工業企業建設和使用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貯存、處置設施(場所)情況。
稀土等15類礦產采選、冶煉和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情況。
2.農業污染源。
(1)種植業、畜禽養殖業和水產養殖業生產活動情況。
(2)秸稈產生、處置和資源化利用情況。
(3)化肥和農藥使用情況。
(4)地膜、水果套袋和化肥農藥包裝等農業廢棄物使用、處置、殘留情況。
(5)納入登記調查的畜禽養殖企業和養殖戶的基本情況、污染治理情況和糞污資源化利用情況,主要包括污染源基本信息,經濟規模及用水排水情況,飼料餌料投放情況,畜禽養殖糞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產生、殘留和排放情況,各種污染治理設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和運行情況等。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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