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全面推行排污許可。依法核發排污許可證。排查污染源,封堵非法排污口。按期完成國控重點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其他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在2017年底前完成。以改善水質、防范環境風險為目標,將污染物排放種類、濃度、總量、排放去向等納入許可證管理范圍,禁止無證排污或不按許可證規定排污。2017年底前,與中省對接,完成市級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市環保局負責)
八、市場推動,建立水環境治理內生調節機制
(二十四)理順價格稅費。加快水價改革。縣級以上城市應按期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具備條件的建制鎮也要積極推進。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2016年起,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至2020年底全面實施。(市發改委、水利局牽頭,市財政局、住管局、農業局等參與)
完善收費政策。制訂修訂城鎮污水處理費、排污費、再生水費、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合理提高征收標準,做到應收盡收。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標準不應低于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地下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應高于地表水,超采地區地下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應高于非超采地區。(市發改委、水利局、財政局牽頭,市環保局、住管局等參與)
健全稅收政策。依法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稅收優惠政策。(市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牽頭,市水利局、發改委、工信委、商務局等參與)
(二十五)促進多元融資。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積極推動設立融資擔保基金,推進環保設備融資租賃業務發展。推廣股權、項目收益權、特許經營權、排污權等質押融資擔保。采取環境績效合同服務、授予開發經營權益、排污權回購、治污設施建設“以獎代補”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加大水環境保護投入。(人行漢中支行、市發改委、財政局牽頭,市環保局、住管局等參與)
增加政府資金投入。市級加大對屬于市級事權的水環境保護項目支持力度,向重點地區、重點流域傾斜。各縣區政府要重點支持污水處理、污泥處理處置、河道整治、飲用水水源保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水生態修復、應急清污等項目和工作。對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及運行費用分級予以必要保障。(市財政局牽頭,市發改委、環保局等參與)
(二十六)建立獎懲機制。健全節水環保“領跑者”制度。鼓勵節能減排先進企業、工業集聚區用水效率、排污強度等達到更高標準,支持開展清潔生產、節約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工作。(市發改委牽頭,工信委、財政局、環保局、住管局、水利局等參與)
推行綠色信貸。積極發揮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在水環境保護中的作用,重點支持循環經濟、污水處理、水資源節約、水生態環境保護、再生水利用等領域。嚴格限制環境違法企業貸款。加強環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環保、銀行、證券、保險等部門或機構要加強協作聯動,到2017年底前建立市、縣二級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鼓勵涉重金屬、石油化工、危險化學品運輸等高環境風險行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人行漢中支行牽頭,市工信委、環保局、水利局等參與)
編輯:趙凡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