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鶴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6年3月31日
鶴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為切實改善水環境質量,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5〕8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按照“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原則,緊緊圍繞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的目標,強化源頭控制、水陸統籌、山水林田湖共治、分區分類分級分段、多部門多層次聯動系統治理新思路,協同推進水污染防治、水資源管理和水生態保護,實現城鄉飲用水源安全、河流水質持續改善,全面提升我市水環境質量。
(二)防治目標。到2020年,全市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減少,湯河、衛河水質達標率達到省定目標值;污染嚴重水體大幅度減少,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質達標率達98%以上;城鎮污水處理廠、重點涉水企業廢水穩定達標排放;規?;笄蒺B殖業糞便無害化處理、綜合利用;湯河、衛河環境流量基本得到保障。
到2030年,力爭全市水環境質量得到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城市建成區內河流黑臭現象總體消除,水生態系統功能得到恢復;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100%。到本世紀中葉,全市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二、防治任務
(一)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
1.深化工業污染防治。
取締關閉“五小”企業,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散、弱”工業企業。2016年年底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印染、造紙、塑料加工、電鍍、農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定期排查“五小”企業,發現一家關閉一家。(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牽頭,市環保局、國土資源局、發改委等參與,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寶山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管委、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負責落實。以下均需縣區政府、管委落實,不再列出)
專項整治七大重點污染行業。全面排查造紙、化工、淀粉、農副食品加工、印染、原料藥制造、電鍍等重點水污染排放行業,按照國家、省要求制定落實行業專項治理方案,實施清潔化改造。新建、改建、擴建上述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2017年年底前,造紙行業力爭完成紙漿無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漿技術,印染行業實施低排水染整工藝改造。(市環保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發改委、科技局等參與)
集中治理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等工業污染。加快推動產業集聚區“五規合一”(產業集聚區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生態環境規劃、區域公共服務基礎設施規劃)試點工作,同步開展產業集聚區規劃環評修編工作,對未按期完成規劃環評編制工作的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暫緩受理入區項目環評審批;強化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機制,對不符合規劃環評要求的項目不予審批。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承接轉移產業要充分考慮水資源與水環境承載力等因素,切實防范污染轉移。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內工業企業廢水未達到集中處理要求的,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推進工業集聚區同步規劃、建設污水、垃圾集中處理等污染治理設施。2017年年底前寶山循環經濟產業聚集區、鶴淇產業集聚區、浚縣產業集聚區、金山產業集聚區的建成區域實現管網全配套,并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同時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實現與市、縣級環保部門聯網。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水污染排放的建設項目,并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將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行達標率列入發展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商務局、國土資源局、水利局等參與)
2.強化城鎮生活污染治理。
完善配套管網建設,實現雨污分流。完善浚縣黎陽污水處理廠、淇縣污水處理廠的管網建設,盡快實現管網全覆蓋;開展全市建成區排水管道大排查,同步實施市政雨污混接改造,因地制宜開展老舊小區雨污混接改造。到2020年,基本解決雨污管網混接問題,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南水北調中線干渠沿線建制鎮、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建制鎮、全國重點鎮全部建成污水處理設施,其它建制鎮要積極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市區建成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5%,??h、淇縣污水處理率達到85%。(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改委、環保局、水利局等參與)
對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加快實施雨污分流改造,難以改造的,應采取截留、調蓄和治理等措施。城市建成區、產業集聚區建設均要實行雨污分流,重點區域要推進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強化城中村、棚戶區、老城區、鄉鎮政府所在地和城鄉結合部的污水截流、收集、配套管網建設。新建污水處理廠的配套管網應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積極開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2020年年底前至少建成1條綜合管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改委、環保局、水利局等參與)
城鎮生活污水管網未覆蓋區域在建、新建住宅項目和其他排放污水的建設項目必須配套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并實現達標排放。水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未經工程驗收或未達到工程驗收標準的,不得投入使用?,F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因地制宜進行提標改造,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采用先進技術提高治污效能。城鎮污水處理廠2017年年底前全部達到或優于一級A排放標準。推進城鎮污水分質處理,建設有集中式工業污水處理設施的產業集聚區內,現有企業工業廢水進入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原則上應于2018年年底前全部退出,其他現有企業具備條件的原則上要逐步退出,新建、改建、擴建企業的工業廢水原則上不得進入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確保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運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改委、環保局、水利局等參與)
加強污泥處理處置。對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禁止處理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2016年,各縣區要全面開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所產生污泥的數量、泥質、運輸和處理處置現狀排查,取締非法污泥堆放點;編制全市污泥綜合利用或處理處置設施建設與改造規劃,以淇濱區、山城區、鶴山區為重點,建設污泥處理處置設施,鼓勵全市共享;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達標改造。2020年年底前,市區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以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環保局、農業局、財政局等參與)
3.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養殖污染。2016年,嚴格依據法律法規、水環境質量達標要求和《鶴壁市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劃定方案》,科學合理調整畜禽禁養區、限養區范圍,列出禁養區需關停或搬遷的養殖場(小區)、養殖專業戶清單。2017年年底前,依法全部關閉和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禁養區外保留的畜禽養殖場(小區)要實施雨污分流,并配備糞便污水防滲防溢貯存設施、糞便污水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散養密聚區要實行畜禽糞便污水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畜禽養殖廢水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向環境排放的應達到排放要求。堅持種養結合,科學編制畜禽養殖產業發展規劃,促進畜禽糞便污水等廢棄物就地就近利用,充分考慮周邊種植業對畜禽糞便的消納吸收能力,合理調整優化畜禽養殖結構、布局和規模。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市規?;笄蒺B殖場(小區)糞便污水治理,并實現資源化利用。研究制定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的財政支持政策。(市畜牧局牽頭,市農業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財政局等參與)
控制種植業污染。2016年制定實施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方案,推廣病蟲害綜合防治、生物防治等技術。按照“一控兩減三基本”(控制農業用水總量和農業水環境污染,化肥、農藥減量使用,畜禽糞污、農膜、農作物秸稈基本得到資源化、綜合循環再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原則,開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指導、鼓勵農民使用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行精準施藥和科學用藥,采用秸稈覆蓋、免耕法、少耕法等保護性耕作措施。加強河岸、堤壩、濕地等設施整治建設,防止秸稈、生活垃圾等對水體造成污染。在禁止開發區以及依法規定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內(見附件4),要利用現有溝、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柵和透水壩,建設生態溝渠、污水凈化塘、地表徑流集蓄池等設施,凈化農田排水及地表徑流。到2020年,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40%以上。(市農業局牽頭,市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國土資源局、環保局、水利局、畜牧局、質監局等參與)
禁止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及其他環境敏感區域新建水產養殖場,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學藥品,推廣生態健康養殖新模式,充分發揮養殖水面的濕地生態作用。(市委農辦、市農業局牽頭,市水利局、淇河保護開發辦、水庫建管局等參與)
調整種植業結構與布局。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區要優先種植需肥需藥量低、環境效益突出的農作物。在地表水過度開發和地下水超采問題嚴重的區域試行退地減水,適當減少用水量較大的農作物種植面積,改種耐旱作物和經濟林。2018年年底前,按照國家要求對灌溉農田實施綜合治理,減少農業用水量。(市農業局、水利局牽頭,市發改委、國土資源局參與)
加快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實施鄉村清潔工程,開展河道清淤疏浚,統一綜合整治連片村莊。優先治理鄉鎮政府所在地、美麗鄉村試點、循環經濟試點村、農村新型社區、遷村并點區域、土地綜合整治區域、移民遷安村、交通樞紐和工礦企業周邊、風景名勝區、南水北調中線總干渠兩側等環境敏感區域,因地制宜解決遠郊區村莊污水收集處理問題。到2020年,新增完成環境綜合整治的建制村100個。(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水利局、農業局、畜牧局等參與)
減少農村生活污染排放。以縣區為單元,實行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城鎮周邊地區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建設農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網,規模較大的村莊建設集中污水處理設施;居住分散的村莊建設小型人工濕地、無(微)動力處理設施、氧化塘等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優先推進南水北調干渠沿線和水源保護區內的村莊生活污水治理。建立村莊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長效管理機制,保障已建設施正常運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改委、環保局、財政局等參與)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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