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城鎮供水企業實行“以水養水”的暫行辦法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1-09-14 |
| 發文單位 |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 ||
| 文件號 | 桂政發[1991]108號 | ||
| 摘要 | 為了加快我區城鎮供水事業的發展,緩和供水緊張狀況,在進一步理順自來水價格的同時,對城鎮供水企業給予扶持,實行“以水養水”政策,因此,特制定本辦法?! ∫?、已實行“以水養水”的企業,原規定其利潤的65%上繳縣財政作為“發展供水事業專項資金”的比例和管理辦法不變,對企業留利35%部分應建立生產發展 ... |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