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價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水、電、氣、熱價格管理的通知》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8-02-24 |
| 發文單位 | 北京市物價局 | ||
| 文件號 | 京價(工)字〔1998〕第032號 | ||
| 摘要 | 北京市物價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水、電、氣、熱價格管理的通知》 京價(工)字〔1998〕第032號 各區縣物價局: 我市煤氣、天然氣、水、電、供暖價格由國家管理,均執行國家定價。現將有關事項重申如下: 一、現行民用煤氣、天然氣價格每立方米分別為0.6元和1.4元,按戶內計量收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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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8-02-24 |
| 發文單位 | 北京市物價局 | ||
| 文件號 | 京價(工)字〔1998〕第032號 | ||
| 摘要 | 北京市物價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水、電、氣、熱價格管理的通知》 京價(工)字〔1998〕第032號 各區縣物價局: 我市煤氣、天然氣、水、電、供暖價格由國家管理,均執行國家定價。現將有關事項重申如下: 一、現行民用煤氣、天然氣價格每立方米分別為0.6元和1.4元,按戶內計量收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