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地震災區衛生消殺用化學品安全使用與防范提要》的通知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8-05-29 |
| 發文單位 | 環境保護部 | ||
| 文件號 | 環辦函〔2008〕257號 | ||
| 摘要 | 四川省、重慶市、陜西省、甘肅省、云南省、貴州省環境保護局: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災害發生后,為做好地震災區的衛生防疫工作,施用了大量衛生消殺用化學品。為防止消殺用化學品使用不當對環境造成危害,防范次生污染,切實保障地震災區群眾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我部制定了《地震災區衛生消殺用化學品安全使用與防范提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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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8-05-29 |
| 發文單位 | 環境保護部 | ||
| 文件號 | 環辦函〔2008〕257號 | ||
| 摘要 | 四川省、重慶市、陜西省、甘肅省、云南省、貴州省環境保護局: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災害發生后,為做好地震災區的衛生防疫工作,施用了大量衛生消殺用化學品。為防止消殺用化學品使用不當對環境造成危害,防范次生污染,切實保障地震災區群眾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我部制定了《地震災區衛生消殺用化學品安全使用與防范提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