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4-04-28 |
| 發文單位 | |||
| 文件號 | 經人字第09300534090號 | ||
| 摘要 |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八日經濟部經人字第0930053409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9條;并自發布日施行第1條 本細則依經濟部水利署各區水資源局組織通則第十二條規定訂定之。第2條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以下簡稱本局)處理事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辦理之。第3條 本局局長綜理局務,副局長襄理局務,并設 ... | ||
分享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4-04-28 |
| 發文單位 | |||
| 文件號 | 經人字第09300534090號 | ||
| 摘要 |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八日經濟部經人字第0930053409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9條;并自發布日施行第1條 本細則依經濟部水利署各區水資源局組織通則第十二條規定訂定之。第2條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以下簡稱本局)處理事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辦理之。第3條 本局局長綜理局務,副局長襄理局務,并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