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辦事細則》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3-11-12 |
| 發文單位 | |||
| 文件號 | |||
| 摘要 | 第1條 本細則依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組織通則第十一條規定訂定之。第2條 各局處理事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細則辦理。第3條 各局局長綜理局務,并指揮暨監督所屬員工;副局長襄助局長處理局務;秘書協助局長處理行政業務,并設下列各課、室:一規劃課。二工務課。三管理課。四資產課。五秘書室。六人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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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3-11-12 |
| 發文單位 | |||
| 文件號 | |||
| 摘要 | 第1條 本細則依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組織通則第十一條規定訂定之。第2條 各局處理事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細則辦理。第3條 各局局長綜理局務,并指揮暨監督所屬員工;副局長襄助局長處理局務;秘書協助局長處理行政業務,并設下列各課、室:一規劃課。二工務課。三管理課。四資產課。五秘書室。六人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