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珠江流域防洪規劃的批復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7-04-27 |
| 發文單位 | 國務院 | ||
| 文件號 | 國函〔2007〕40號 | ||
| 摘要 | 江西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鐵道部、交通部、信息產業部、水利部、農業部、環保總局、林業局、氣象局: 水利部報送的《關于批復珠江流域防洪規劃的請示》(水規計(2007)104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珠江流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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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7-04-27 |
| 發文單位 | 國務院 | ||
| 文件號 | 國函〔2007〕40號 | ||
| 摘要 | 江西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鐵道部、交通部、信息產業部、水利部、農業部、環保總局、林業局、氣象局: 水利部報送的《關于批復珠江流域防洪規劃的請示》(水規計(2007)104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珠江流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