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辦公廳關于水政監察證件換證工作的通知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5-03-09 |
| 發文單位 | 水利部辦公廳 | ||
| 文件號 | 辦政法[2005]52號 | ||
| 摘要 | 各流域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 根據《水政監察證件管理辦法》(水政法[2004]398號,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水政監察證件由水利部負責監制、頒發。現就水政監察證件的換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水政監察證件的頒發 1、流域機構及其所屬管理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水行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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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5-03-09 |
| 發文單位 | 水利部辦公廳 | ||
| 文件號 | 辦政法[2005]52號 | ||
| 摘要 | 各流域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 根據《水政監察證件管理辦法》(水政法[2004]398號,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水政監察證件由水利部負責監制、頒發。現就水政監察證件的換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水政監察證件的頒發 1、流域機構及其所屬管理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水行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