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水利部關(guān)于印發(fā)《中央級防汛物資管理辦法》的通知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4-12-10 |
| 發(fā)文單位 | 財政部;水利部 | ||
| 文件號 | 財農(nóng)[2004]241號 | ||
| 摘要 |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防汛物資儲備定額、品種和方式 第三章 防汛物資儲備管理 第四章 防汛物資調(diào)用 第五章 防汛物資購置費和儲備管理 第六章 附 則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水利(水務(wù))廳(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新疆生產(chǎn)建設(shè)兵團(tuán)財務(wù)局、水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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