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修改《天津市海堤管理辦法》的決定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4-06-26 |
| 發文單位 | 天津市人民政府 | ||
| 文件號 | 政府令第20號 | ||
| 摘要 | 于2004年5月19日經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二00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天津市海堤管理辦法》(200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9號)修改如下: 一、將第十七條修改為:“建設跨堤、穿堤、臨堤的碼頭、廠房、油庫、冷庫、涵閘、橋梁、道路、渡口、船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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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4-06-26 |
| 發文單位 | 天津市人民政府 | ||
| 文件號 | 政府令第20號 | ||
| 摘要 | 于2004年5月19日經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二00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天津市海堤管理辦法》(200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9號)修改如下: 一、將第十七條修改為:“建設跨堤、穿堤、臨堤的碼頭、廠房、油庫、冷庫、涵閘、橋梁、道路、渡口、船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