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1-11-27 |
| 發文單位 | |||
| 文件號 | |||
| 摘要 | 第—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以下簡稱《防洪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防洪及與防洪有關的一切活動應當遵守《防洪法》和本辦法。本辦法所稱防洪是根據洪澇災害特點采取的防止或減輕洪澇災害的各項活動。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防洪工程設施和參加防汛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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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1-11-27 |
| 發文單位 | |||
| 文件號 | |||
| 摘要 | 第—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以下簡稱《防洪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防洪及與防洪有關的一切活動應當遵守《防洪法》和本辦法。本辦法所稱防洪是根據洪澇災害特點采取的防止或減輕洪澇災害的各項活動。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防洪工程設施和參加防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