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水利廳關于在全疆灌區推行供水到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1-04-11 |
| 發文單位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 ||
| 文件號 | 新政辦[2001]54號 | ||
| 摘要 |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縣(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自治區水利廳《關于在全疆灌區推行供水到戶的實施意見》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二00一年四月十一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灌區推行“供水到戶”的實施意見(自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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