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水利專項資金審計情況的通報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9-01-22 |
| 發文單位 | 國務院辦公廳 | ||
| 文件號 | 國辦發[1999]11號 | ||
| 摘要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1998年,審計署組織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2130個地(市)、縣水利部門,以及水利部長江、淮河等6個流域水利委員會1996年至1997年度水利專項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在國家財力十分緊張的情況下,1996年、1997年中央和地方財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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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9-01-22 |
| 發文單位 | 國務院辦公廳 | ||
| 文件號 | 國辦發[1999]11號 | ||
| 摘要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1998年,審計署組織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2130個地(市)、縣水利部門,以及水利部長江、淮河等6個流域水利委員會1996年至1997年度水利專項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在國家財力十分緊張的情況下,1996年、1997年中央和地方財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