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水利委員會水利前期工作經費回收和管理辦法(試行)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8-01-01 |
| 發文單位 | 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 ||
| 文件號 | 黃規計[1998]9號 | ||
| 摘要 | 一、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我委治黃前期工作的力度,適應治黃形勢的發展需要,并使我委水利前期工作經費回收和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根據水利部水辦[1994]42號文件要求和水利部水規計[1997]292號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按照水利部的有關規定,水利前期工作經費實行有償回收滾動使用制度,回收的前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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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8-01-01 |
| 發文單位 | 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 ||
| 文件號 | 黃規計[1998]9號 | ||
| 摘要 | 一、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我委治黃前期工作的力度,適應治黃形勢的發展需要,并使我委水利前期工作經費回收和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根據水利部水辦[1994]42號文件要求和水利部水規計[1997]292號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按照水利部的有關規定,水利前期工作經費實行有償回收滾動使用制度,回收的前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