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防汛條例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7-07-30 |
| 發文單位 | |||
| 文件號 | |||
| 摘要 |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境內進行防汛抗洪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防汛工作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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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7-07-30 |
| 發文單位 | |||
| 文件號 | |||
| 摘要 |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境內進行防汛抗洪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防汛工作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