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立水利建設基金工作的通知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7-08-08 |
| 發文單位 | 財政部;水利部 | ||
| 文件號 | 財農字[1997]153號 | ||
| 摘要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水利廳(水電)廳(局):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97]7號)的規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建立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截止目前,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已建立起來,其使用管理逐步走向規范化。但地方水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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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7-08-08 |
| 發文單位 | 財政部;水利部 | ||
| 文件號 | 財農字[1997]153號 | ||
| 摘要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水利廳(水電)廳(局):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97]7號)的規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建立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截止目前,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已建立起來,其使用管理逐步走向規范化。但地方水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