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龍川江管理條例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7-05-28 |
| 發文單位 | |||
| 文件號 | |||
| 摘要 | 第一條 為加強龍川江的保護管理,防治水污染,減少水土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州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龍川江干流和蜻蛉河、老城河、勐崗河等一級支流。龍川江管理范圍是龍川江河道、堤防及有堤防的河道兩岸護堤外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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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7-05-28 |
| 發文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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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第一條 為加強龍川江的保護管理,防治水污染,減少水土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州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龍川江干流和蜻蛉河、老城河、勐崗河等一級支流。龍川江管理范圍是龍川江河道、堤防及有堤防的河道兩岸護堤外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