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污染源限期治理管理辦法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2-04-30 |
| 發文單位 | |||
| 文件號 | |||
| 摘要 | 第一條 為規范污染源限期治理的管理,根據國家和惠州市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有關要求,結合污染源監督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負責監督管理的污染源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局可對其作出限期治理決定: (一)排放污染物不能穩定達到規定的標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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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2-04-30 |
| 發文單位 | |||
| 文件號 | |||
| 摘要 | 第一條 為規范污染源限期治理的管理,根據國家和惠州市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有關要求,結合污染源監督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負責監督管理的污染源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局可對其作出限期治理決定: (一)排放污染物不能穩定達到規定的標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