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水利建設責任制》的通知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6-04-05 |
| 發文單位 |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
| 文件號 | 湘政辦發[1996]17號 | ||
| 摘要 | 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縣人民政府,省直有關單位: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水利建設責任制》,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一九九六年四月五日湖南省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水利建設責任制一、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水利建設責任制堅持分級負責的原則,即地、州、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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