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規定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1-12-31 |
| 發文單位 | 青島市人民政府 | ||
| 文件號 | 青政發[1991]386號 | ||
| 摘要 | 第一條 為保證生活飲用水(以下簡稱飲用水)的衛生,預防疾病,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 第三條 青島市和各區(市)衛生行政部門主管轄區內飲用水的衛生監督工作。 青島市和各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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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1-12-31 |
| 發文單位 | 青島市人民政府 | ||
| 文件號 | 青政發[1991]386號 | ||
| 摘要 | 第一條 為保證生活飲用水(以下簡稱飲用水)的衛生,預防疾病,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 第三條 青島市和各區(市)衛生行政部門主管轄區內飲用水的衛生監督工作。 青島市和各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