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網訊 作為我國五大淡水湖之一的洞庭湖是調蓄長江中游洪水和容納入湖河流洪水的重要場所,同時洞庭湖區也是國家重要的工農業生產基地和湖南省社會經濟發展較快的地區。可以說洞庭湖的“健康”情況關系到湖南人民的飲水安全,同時也對長江治理、保護和開發以及農業和經濟的發展都會產生十分重大的影響。
而歷史上的洞庭湖又頻繁地遭遇洪澇災害的侵襲,所以針對洞庭湖區工程歷史欠賬太多,江湖關系復雜,人與水的矛盾突出,受洪澇災害威脅嚴重,水資源和環境保護問題凸顯等問題,胡彪、石玉珍等十余位湖南省政協代表一同向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提交了《關于加快洞庭湖綜合治理建設步伐的提案》。
提案中稱,目前,三峽工程的建成為完善長江流域防洪安全體系奠定了基礎,也為洞庭湖綜合治理創造了條件,為加快洞庭湖綜合治理步伐,提議將洞庭湖綜合治理作為下階段國家水利建設的重點,列入國家水利重點建設項目,重點支持,集中投入,力爭用10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以上治理任務。
提案指出,洞庭湖的防洪作用十分突出,社會經濟地位以及維系長江生態安全地位都舉足輕重。同時,洞庭湖受嚴重的洪水威脅、在實際抗洪和蓄洪的過程中又困難重重,再加上突出的內澇漬災、生態環境及水資源短缺問題。所以,加快洞庭湖綜合治理迫在眉睫。
提案建議,盡快實施已開展和已完成前期工作的近期規劃項目。堅持以《洞庭湖綜合治理近期規劃》所確定的綜合治理總體布局和建設方案仍可作為進一步加快洞庭湖綜合治理工作的基礎,建議在3~5年內安排完成蓄滯洪區等一系列工程的建設任務。
加強洞庭湖綜合治理的組織領導和政策支持。建議增加洞庭湖治理投入,比照淮河、太湖治理將洞庭湖列入國家大江大河治理重點,參照西部投資政策在投資比例上給予傾斜。同時,建議向國務院匯報,要求國家有關部門在項目申報階段,簡化審批程序,優先審批;在項目建設階段,優先安排建設用地,保障用地規模。
進一步加大湘江流域污染治理力度。從財政、稅收、信貸、價格等政策方面進行改革探索,建立健全有利于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政策與機制。建議將湘江流域治理列入全國“十一五”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規劃,在政策、資金、技術上給予重點支持。
編輯: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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