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數據成為新的生產要素,數據要素驅動創新的時代背景下,積極推進數據資產化的工作,成為國企數字化轉型的必經之路。在2025(第十屆)供水高峰論壇上,南京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部副部長李軼以“跨界融合 數據共贏——南京水務集團數據資產探索與實踐”為題進行分享,從政策背景、基礎建設、實踐路徑到風險防控,系統性地分享南京水務集團從數據資源到數據資產的跨越,為公用事業企業的數字化轉型提供 “南京樣本”。
南京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部副部長李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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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驅動,數據要素迎來制度性機遇
在過去10余年間,國家高度重視數據要素的作用。在2014年3月,大數據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2022年12月,《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數據二十條”)為促進數據合規高效流通使用提供了制度保障。此后,國家加快了對數據產業的指導與部署,2023年連續出臺了多項數據資產的相關規定,并成立了國家數據局。
2024年,國家相繼印發《關于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數據資產管理的通知》、《關于促進數據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等。2025年8月,國務院發布《政務數據共享條例》,建立全國統一的數據目錄體系。
百年水務集團的數字化根基:從傳統運營到數據賦能的轉型基礎
南京水務集團始建于1929年,有近百年的歷史,是南京市主城地區主營供排水設施投資建設、運營管理一體化業務的市屬國企。集團注冊資本34.71億元,總資產320億元,凈資產122億元,下轄基層單位22家,擁有全資控股企業20家,從業人員約3400人。集團日供水能力達275萬立方米,日污水處理能力達202萬立方米,集團具有豐富的數據資源,為數據資產開發奠定了基礎。
南京水務集團打造了自動化、智能化、信息化、智慧化"四化融合"的智慧水務平臺,以資金結算中心、財務共享服務中心,集團司庫體系為財務信息化建設支持,以集成實時數據庫、基礎數據庫、引水工程、生產監控、管網、營收等數據庫為多維度的大數據中心依托,并統一了數據模型、接口規范、編碼體系等,實現數據的有效整合與規范共享,具備了打造數據資產的基礎條件。
集團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以黨建為統領,以市場為導向的雙軌并行機制。在數據成為新的生產要素,數據要素驅動創新的時代背景下,構建水務行業標準化數據管理模型,積極推進數據資產化工作。
數據資產化實踐路徑
應勢而謀:服務國家戰略,構建數據基礎制度“四梁八柱”
數據資產的政策基礎是數據要素改革的天時地利。《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數據二十條”)是中國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綱領性文件,通過構建四大基礎性的制度——產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以及治理,力求破解數據要素市場發展的關鍵瓶頸,釋放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的巨大價值。
“數據二十條”是圍繞促進數據合規高效流通使用,賦能實體經濟這一主線,明確數據要素市場制度建設的基本框架,前進方向以及工作重點,以促進安全、注重發展、促進創新為三個著眼點,初步形成我國數據基礎制度的"四梁八柱"。
數據資產化通過打造新的盈利增長極,擴大企業資產的規模,提升企業融資增信能力,以及助力企業數字化轉型等路徑,為企業創造了核心價值。
順勢筑基:推動國企戰略轉型,賦能資產保值增值
集團數據資產化實踐路徑總體思路是讓原本沉淀的數據資源產生價值,堅持安全可控這一原則,一方面積極探索數據應用場景、資源直接收益以及可持續的合作路徑,另一方面同時開展數據價值的評估,推進資產入表,根據實際實現數據資產化內外部的增值變現。
集團在組織方面以及制度方面兩個層面扎實推進,為數據資產建設提供了堅實的保障。組織方面,組建了數據資產工作專班,由主要領導親自部署,分管領導實施落實,財務部牽頭推進整個數據項目的落地。近年來國家密集出臺了多項政策,包括數據基礎制度、會計處理到行為準則等,集團積極響應,制定了如《信息管理中心數據分類分級管理辦法》等內部制度,讓數據資產建設有章可循,同時提供專項資金,全力支持數據資產的開發與運營。
集團以具體業務為切入點,根據業務鏈條識別出關鍵的業務流程。具體可以概括為7個步驟:數據資源盤點歸集、數據治理場景挖掘、數據確認合規確權、數據質量評價、數據價值評估、數據資產登記以及數據資產計量。
在梳理業務流程后,對內部各單位進行調研,識別出有價值的潛在數據集。通過前期的業務梳理數據歸集,明確各項業務在平臺或系統上開展的情況,同時基于系統間數據的關聯性分析,建立起業務與系統的管理關系,從而構建集團業務的數據視圖。
在2024年,集團基于前期的準備工作,通過業務訪談建立備選、梯隊劃分、場景梳理等,成功打造了《企業用水行為分析數據》以及《產業鏈供應鏈服務數據》兩款數據產品,并依法獲得4類報告,保障了集團數據產品的合規與質量,為集團數據資產化的工作保駕護航。
同時根據財政部相繼印發《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關于加強數據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等,以相關設備系統維護研發人員等成本記錄為基礎,篩選出能夠可靠計量且符合入表要求的成本范圍,根據成本法計入的無形資產,從而完成兩款數據產品的入表工作,促進了數據供給、數據流通、數據消費,實現數據資產的內循環外流通。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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