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0 日晚,證監會發布通報,對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元成環境股份有限公司(簡稱 “ST 元成”)涉嫌定期報告財務數據虛假記載一案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同時*ST 元成同步發布公告披露《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浙處罰字〔2025〕14 號)。此前,*ST 元成已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因涉嫌年報等定期報告財務虛假披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經查,*ST元成存在三項主要違法事實:一是2020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在實際控制人祝昌人組織、指使下,通過虛增越龍山項目勞務和機械成本及相應產值,累計虛增營業收入2.09億元、利潤總額5046萬元;二是未及時將淮陰項目價審差異入賬處理,導致2022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1416萬元、利潤總額1345萬元;三是在2022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引用了虛假的越龍山項目財務數據,該次發行募集資金2.85億元。
證監會依法擬作出嚴厲處罰:對*ST元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合計處以3745.46萬元罰款;對實際控制人祝昌人給予警告,合計處以2800萬元罰款,并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其他責任人員周金海、姚麗花各處以500萬元罰款,對余建飛、陳平各處以200萬元罰款,均給予警告。
根據認定情況,*ST元成2020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的行為,涉嫌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上海證券交易所將依法啟動退市程序。對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線索,證監會將嚴格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ST元成表示,公司將全力配合證監會相關工作,生產經營情況正常,同時對擬處罰措施將積極行使聽證、陳述、申辯等合法權利,最終結果以正式處罰決定為準。
元成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企業簡稱:元成股份;股票代碼:603388)創建于1999年,總部位于浙江杭州。
元成股份是一家以服務于“大環境”為宗旨,以休閑旅游、生態景觀、綠色環保為核心領域,以規劃設計為引領,以產業投資為發展的產業鏈一體化的環境綜合服務商。公司同時擁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古建筑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建筑行業 (建筑工程) 甲級、風景園林工程設計專項甲級、城鄉規劃編制甲級、旅游規劃設計甲級、環境污染治理工程總承包服務能力甲級、環境污染防治工程專項設計服務能力甲級等眾多資質。同時通過收并購方式,布局休閑旅游產業,切入半導體領域,加速探索多維度盈利模式,努力實現業務轉型升級。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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