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中國水網獲悉, 江蘇省環保集團繼在蘇州、宿遷、常州分別成立江蘇省環保集團蘇州有限公司、江蘇省環保集團宿遷有限公司、江蘇中吳環保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后, 擬在鹽城和南通成立區域公司,將在南通市探索生態環境導向開發模式(EOD模式)等。
近日,據中國水網獲悉, 江蘇省環保集團繼在蘇州、宿遷、常州分別成立江蘇省環保集團蘇州有限公司、江蘇省環保集團宿遷有限公司、江蘇中吳環保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后, 擬在鹽城和南通成立區域公司,將在南通市探索生態環境導向開發模式(EOD模式)等。
近日,南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南通市人民政府2022年廳市座談會 重點任務分解表的通知》(以下簡稱為《通知》),《通知》指出將成立江蘇環保 集團南通區域公司、探索生態環境導向開發模式(EOD模式)等。
《通知》中具體將南通市2022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分解為以下12項內容:
1.建設沿海地區“三線一 單”標桿區
出臺《南通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管理辦法》,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強化“三線一單”成果應用。
發布南通市近岸海域“三線一單”生態環境管控方案,制定準入清單。進一步優化產業區域布局,提供項目落地的宏觀政策引 導。
推進通州區開展“三線一單” 減污降碳協同管控試點,2022年底前完成區域碳排放現狀調查。
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和用途管制要求,開發數據平臺及移動端APP,健全數據共享、跟蹤評估等長效機制。
2.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堅持約束和激勵并重,更多運用激勵手段
持續抓好環境信用評價,動態調整企業信用等級,通過金融授信管控、差別水電價等措施,增強企業環境守法自覺。
2022年3月與省級以上園區(化 工園區)簽署《項目服務局地聯動合作協議》。對新、改、擴建項目開辟“綠色通道”,縮短環評審批時限。
開展執法正面清單管理,實施差異化監管,推行非現場監管方式及“提醒式”執法。
建立大氣污染應急管控豁免企業清單,在重污染天氣、夏季臭氧污染管控期間豁免限產、停產等措施。
3.建立同環境質量掛鉤的總量政策
制訂全市主要污染物總量調蓄方案,建立全市總量調蓄池,優先支持市級以上重大項目。定期調度各地減排工程進展和總量平 衡情況,推動指標及時出入庫。
加快推進重點行業提標升級、 “騰籠換鳥”,實施1000個以上大氣環境治理項目、300個以上水環境治理項目,有效形成可替代總量指標。
4.構建模型,測算南通生態環境質量的拐點
圍繞空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 編制南通市大氣污染源精細化排放清單,摸清污染物排放現狀, 建立本地化預測模型,合理規劃大氣污染物減排路徑,有序推進大氣治理。
梳理區域排放清單、主要河流水文信息和入河污染物通量,預測全市主要斷面穩定達III類的時間表,明確減排治污路徑。
5.推動重點企業實施清潔化生產
編制《南通市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方案》,對鋼鐵、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完成116家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創新開展工業園區、產業集群整體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優化改造園區基礎設施,推動企業資源循環化改造,通過清潔化改造、綜合化防治等源頭治理措施實現減污降碳和節能降耗,打造1個清潔生產示范園區。
6.加快推進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
從嚴從快整改省生態環保督察交辦問題,整改措施或任務細化到月度,原則上在二輪中央督察組進駐江蘇前整改到位。
舉一反三開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改,嚴防同類問題在同一地區再次出現、在不同地區反復出現,以優質成效迎接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
7.完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 提升收集處理率、進水濃度等指標
深入開展污水處理提質增效精 準攻堅“333”行動,推進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達標區建設,實施10個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全市新增污水日處理能力 14.85萬噸。
加強排水管網排查檢測和修復改造,著力解決雨污水管網錯接、 混接、滲漏和外水入侵等問題,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實施53個配套管網工程,全市新建管網200公里以上。
8.在南通成立江蘇環保集團區域公司
加快實質性推進,成立江蘇環保集團南通區域公司。
9.加快推進園區限值限量管理
制定園區排污許可試點工作方案,探索以園區為單位,將園區排放量作為國家認可排放量發放排污許可證,推動騰出更多環境容量。
推進海安常安紡織園限值限量管理工作先行先試,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體系。
扎實推進工業園區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4月底前省級以上園區實現監測監控數據與省平臺聯網,6月底前全面完成園區限值限量管理總量核定任務。
10.探索生態環境導向開發模式(EOD模式)
對于EOD模式開發區域,委托第三方探索開展對收益和負債的綜合測算,摸清生態家底、盤活生態資源,提供科學量化標準,為政府投資重大生態環境治理項目提供決策支持。
充分運用綜合測算成果,以重點行業綠色發展為引領,推動傳統產業集聚區轉型升級,開展區域環境綜合治理、城市人居環境和城市形象提升等項目建設,實現生態環境資源化、產業經濟綠色化。
11.深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實踐引領區建設
探索實施勞役代償、栽種樹木等替代修復方式。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以及南通地區實踐,創新開展“生態環境損害懲罰性賠償”工作,研究制定實施方案,開展案例實踐。
結合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納入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責任范圍,提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履行率。
12.探索開展環境信訪“法治化、信息化、科學化建設” 試點
通過完善體制機制、規范信訪辦理程序、開展案件督查評查、 維護信訪穩定秩序等舉措,推進 環境信訪工作法治化。
通過建立信訪智慧平臺、強化信息分析利用、提升基層信訪效能等措施,推進環境信訪工作信 息化。
通過加強源頭問題預防、強化問題溯源整治、合力推動問題攻堅等方式,推進環境信訪工作科學化。
4月20日,鹽城市城投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任連璋與省環保集團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陸繼根舉行視頻會議,雙方就成立區域性合作公司,共同推進鹽城市水環境治理、生態保護修復、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等方面進行了深入交流,并初步達成合作意向。
江蘇省環保集團官網集團理念中披露將引導省市國有資本聯動發展環保產業的主要力量、引導省市國有資本聯動發展環保產業的主要力量,以及全省環境治理技術研發和數據集成的重要平臺。發揮省級國有資本在環境治理領域,特別是在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運維中的重要支撐作用,引領全省環保產業發展,立足江蘇、輻射長三角、面向全國,最終成長為世界一流的現代環保產業綜合服務集團。
此次,江蘇省環保集團繼常州、蘇州、宿遷后,擬在鹽城、南通兩地成立區域公司,正是其立足江蘇,擴展在江蘇省內版圖的重要舉措。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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