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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發布:重點推進八大任務

時間:2021-12-15 10:46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評論(

第四章 強化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推動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 

圍繞“碳達峰碳中和”戰略部署,開展碳排放達峰行動,強化 產業、能源、交通結構調整優化,同向發力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增強應對和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推動經濟 社會全面綠色轉型。 

第一節 加快實施碳排放達峰行動 

聚焦“雙碳”目標,推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 加快調整,夯實碳排放控制工作基礎,推動我省碳排放達峰走在全 國前列。 組織開展碳排放達峰行動。制定實施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按 照國家碳達峰、碳中和以及溫室氣體排放控制工作的總體部署,明 確我省中長期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思路,細化分解工作任務。推動各 地市制定碳達峰實施方案,科學制定能源、交通、建筑、鋼鐵、石 化、造紙等重點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落實區域差異化的低碳發展 路線圖,充分發揮發達地區示范作用,加大能源、重點高耗能工業 碳排放總量控制力度,推進有條件的地區或行業率先實現碳達峰。 鼓勵有條件的城市率先打造二氧化碳達峰和空氣質量達標的典范。 在電力、鋼鐵、建材等行業,統籌開展減污降碳協同治理。 

全面推進產業結構調整。以制造業結構高端化帶動經濟綠色化 發展,積極推進新一代電子信息、綠色石化、汽車、智能家電等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轉型升級,加快推動半導體與集成電路、高 端裝備制造、新能源、安全應急與環保等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 規模化、集約化發展,全面提升產業集群綠色低碳發展水平。完善 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持續降低高耗能行業在總 體制造業中的比重。珠三角地區禁止新建、擴建水泥、平板玻璃、 化學制漿、生皮制革以及國家規劃外的鋼鐵、原油加工等項目。定 期對已清理整治的“散亂污”工業企業開展“回頭看”,健全“消 滅存量、控制增量、優化質量”的長效監管機制。 

持續優化能源結構。推進能源革命,安全高效發展核電,規模 化開發海上風電,因地制宜發展陸上風電,提高天然氣利用水平, 大力推進太陽能發電和集熱,加快培育氫能、儲能、智慧能源等, 加快建立清潔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創新的現代化能源體系。科學 推進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推動工業、交通、建筑、公共 機構、數字基礎設施等重點用能領域能效提升。嚴格控制煤炭消費 總量,保障煤電等重點領域用煤需求,其他領域新建耗煤項目必須 嚴格實行煤炭減量替代;珠三角禁止新建、擴建燃煤燃油火電機組 和企業燃煤燃油自備電站,推進沙角電廠等列入淘汰計劃的老舊燃 煤機組和企業自備電站有序退出,原則上不再新建燃煤鍋爐,逐步 淘汰生物質鍋爐、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內的分散供熱鍋爐;粵東 西北地區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禁止新建 35 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 鍋爐。加快推進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全面實施工業園區集中 供熱,實現天然氣縣縣通、省級園區通、重點企業通。

到 2025 年,全省煤炭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控制在 31%以下,珠三角實現煤 炭消費總量負增長;全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 29% 以上;天然氣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 14%。 大力優化交通運輸結構。積極引導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公 轉水”,推動交通運輸結構性節能減排。推進多式聯運通道化發展, 強化與綜合交通樞紐、產業集聚區、物流產業園的聯動銜接,以港 口、鐵路等大型樞紐場站為依托,完善鐵水、公鐵、水水等聯運設 施。完善機場集疏運網絡,構建多層次空鐵聯運系統。

積極推進公 路、水路等交通運輸燃料清潔化。推動長途重載運輸卡車使用 LNG 清潔能源(或氫能源),加快推進出租車、網約車、泥頭車、港區 物流運輸車等電動化(或改用氫燃料電池),加快充電樁、加氣站、 加氫站以及綜合性能源補給站建設。

大力推進綠色港口和公用碼頭 建設,開展航運清潔化試點,有序推動船舶、港作機械等“油改氣” “油改電”,降低港口柴油使用比例,加快推進船舶 LNG 動力改 造和加注站建設,在珠江流域推廣應用 LNG 動力船舶。繼續推進 廣州、深圳、珠海、佛山等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建設,支持 有潛力的城市創建國家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試點設立“綠色物 流”片區,引導貨運站場向城市外圍地區發展。完善公交、城軌、 地鐵等站點布局,提升公交出行、共享出行和非機動化出行的比重, 到 2025 年,全省城區常住人口 300 萬以上城市綠色出行比例達到 80%。推進城市交通路網差異化管理,綜合運用智能交通誘導、停 車誘導、公交智能調度等手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全面推廣綠色低碳建筑。推進建筑、結構、機電、裝修集成設 計,探索設計、生產、采購、施工協同設計,引導裝配式建筑標準 化設計。根據建筑規模、用途、能源條件以及節能環保政策對冷熱 源方案進行綜合論證,合理利用淺層地熱能、太陽能、風能等可再 生能源以及余熱資源。按照“被動式技術優先、主動式技術優化” 的原則,優化功能空間布局,充分發掘場地空間、建筑本體與設備 在節約資源方面的潛力。積極發展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繼續推動 建筑節能,強化商業及公共建筑能源消費的智能監測及精細管理, 到 2025 年,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 100%。 

提升溫室氣體排放控制基礎能力。完善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 機制,定期編制省市溫室氣體排放清單,鼓勵地市開展縣區級溫室 氣體清單試點,逐步擴大縣區級清單編制工作范圍。完善溫室氣體 相關統計和核算工作基礎并探索推動部門間數據的互通互聯。加強 溫室氣體和大氣污染物協同控制,從政策規劃、技術標準、數據統 計及考核機制等層面構建協同控制框架體系。加強非二氧化碳溫室 氣體排放控制,開展煤層氣甲烷、油氣系統甲烷控制工作,控制農 田和畜禽養殖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加強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 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第二節 深化重點領域試點示范 

持續深化碳排放權交易,推進多領域多層次的低碳試點示范, 加快推進低碳試點省建設,探索建立碳中和示范區。 持續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低碳試點示范。深入推進低碳試點省建 設,探索建立碳中和示范區。推進低碳城市、低碳城鎮、低碳園區、 低碳社區建設及近零碳排放試點示范,加強經驗總結及宣傳推廣, 在城鎮、園區、社區、建筑、交通和企業等領域探索綠色低碳發展 模式。積極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在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先行先試,推動 粵港澳大灣區制定綠色低碳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并定期評價。

鼓勵居 民踐行低碳理念,倡導使用節能低碳節水產品及綠色低碳出行,積 極探索社區低碳化運營管理模式。 深化完善碳排放權交易。繼續推動廣東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健康 平穩運行,制定深化碳市場工作方案,結合國家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建設推進情況,適時擴大我省控排行業。探索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碳 市場體系。推動國內省市、粵港澳及國際應對氣候變化交流合作, 積極拓展碳普惠覆蓋城市及涉及領域,擴大碳普惠影響力,探索建 立碳普惠機制聯盟,聯合港澳開展碳標簽互認機制研究與應用示范。 

第三節 加快推廣綠色低碳技術 

將綠色低碳循環理念有機融入生產全過程,推動具有前瞻性、 引領性的低碳科技應用項目示范,加快綠色低碳技術成果的轉化推 廣應用。 推行綠色生產技術。將綠色低碳循環理念有機融入生產全過程, 引導企業開展工業產品生態(綠色)設計,加快推廣應用減污降碳 技術,從源頭減少廢物產生和污染排放。加快推動構建綠色制造體系,大力實施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創建, 樹立和擴大綠色品牌效應。瞄準國際同行業標桿,充分發揮環保標 準、總量控制、排污許可制度等的引導和倒逼作用,以紡織服裝、 建材、家電、家具、金屬制品等為重點,實施清潔生產、能效提升、 循環利用等技術升級,提升綠色化水平。鼓勵開展重點行業、工業 園區和企業集群整體清潔生產審核模式試點。推進生產系統和生活 系統循環鏈接,以公共服務類項目、產業鏈關鍵補鏈項目為重點推 進園區循環化改造,支持再制造產業化、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及“城 市礦產”示范基地建設,鼓勵工業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協同處理廢棄 物。 

強化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應用。加大關鍵核心低碳技術研發,圍 繞發展需求,部署一批具有前瞻性、戰略性的低排放技術研發和創 新項目,做到關鍵核心低碳技術、適應技術的自主可控。建立完善 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的檢測評估體系,通過市場手段促進技術創新 成果轉化,推動減污降碳技術推廣應用。推動煤電、水泥等行業開 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示范工程,依托華潤(海 豐)電廠二氧化碳捕集測試平臺,推動相關技術的研究、推廣及商 業化應用。 第四節 提升氣候變化適應能力 有效發揮森林、濕地、海洋等固碳作用,加強氣候變化綜合評 估和風險管理,著力增強重點領域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提升氣候韌性。 

增強生態系統碳匯能力。以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森林城市群、 汕潮揭和湛茂陽國家級森林城市群建設、國家森林鄉村為抓手,推 進新一輪綠化廣東大行動,持續開展森林碳匯重點生態工程建設, 增加森林面積和蓄積量。全面加強森林經營和森林撫育,加強中幼 林撫育,培育大徑材,開展人工純林鄉土闊葉樹改造,不斷提高森 林碳匯能力。推進濕地公園建設,加強具有碳匯功能的天然濕地保 護。強化近岸海域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加強紅樹林和海草床的保 護修復,提升海洋碳匯能力。 提升氣候韌性。在農業、林業、水資源、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 及城市、沿海、生態脆弱區積極開展適應氣候變化行動。

加強氣候 變化綜合評估和風險管理,完善區域風險應對機制,提升風險應對 能力。推進氣候韌性城市建設,將適應氣候變化理念落實到國土空 間規劃、建設與管理中,提高城市生命線系統和基礎設施建設標準, 提升城市能源供應系統、交通運輸體系、建筑設施、自然生態等適 應氣候變化的能力。加強氣候變化系統觀測和科學研究基礎工作, 提高應對極端天氣和氣候事件的能力。 

專欄 2 應對氣候變化重大工程 

1. 低碳能源體系建設工程 實施低碳能源體系建設工程,安全高效發展核電,規模化開發海上風電,因地制宜發展陸上風電, 提高天然氣利用水平,大力推進太陽能發電和集熱,加快培育氫能、儲能、智慧能源等。 

2. 減污降碳協同工程 在電力、鋼鐵、建材等行業,統籌開展減污降碳協同治理。在能源、重點高耗能工業實施碳排放 總量控制工程。在碳排放總量大、占比高、有條件的城市實施二氧化碳達峰和空氣質量達標“雙達” 綜合性示范工程。 

3. 低碳示范工程 在城鎮、建筑、交通、社區、園區和企業等領域實施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在煤電、水泥等行業 開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全流程示范工程。 

4. 高質量水源林建設和大徑材培育工程。 實施高質量水源林建設和大徑材培育工程,大力推進森林城市建設,精準提升森林質量,著力提 高森林碳匯功能。 

5. 適應氣候變化示范工程 在珠三角等典型氣候脆弱區開展適應氣候變化等重大示范工程,開展韌性城市建設,提升基礎設 施應對氣候變化風險管理水平,完善氣候災害應急系統。 

第五章 加強協同控制,引領大氣環境質量改善 聚焦臭氧協同防控,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聯防聯控, 在全國率先探索臭氧污染治理的廣東路徑,推動臭氧濃度進入下降 通道,大氣環境質量繼續領跑全國,讓“藍天白云、空氣清新”成 為常態。 

第一節 提升大氣污染精準防控和科學決策能力 

以臭氧協同防控為重點,加強大氣污染防治能力建設,持續完 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強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提升大氣 污染防治精細化管理水平。 實施空氣質量精細化管理。建立省市聯動的大氣污染源排放清 單管理機制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源譜調查機制,推進區域和 城市源排放清單編制與更新工作常態化,鼓勵地市以道路機動車排 放為重點,繪制動態更新的移動源污染地圖。建立宏觀經濟、能源、 產業、交通運輸、污染排放和氣象等數據信息的共享機制,深化大 數據挖掘分析和綜合研判,提升預測預報能力。統籌考慮臭氧污染 區域傳輸規律和季節性特征,加強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領域、 重點行業治理,強化分區分時分類差異化精細化協同管控,到 2025 年全省臭氧濃度進入下降通道。 

深化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深化珠三角、汕潮揭等區域大氣污染 聯防聯控,開展區域大氣污染專項治理和聯合執法。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打造大氣污染防治先行區,積極探索臭氧污染區域聯防聯控技 術手段和管理機制。優化污染天氣應對機制,完善“省—市—縣” 污染天氣應對預案體系,逐步擴大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和應 急減排的實施范圍,完善差異化管控機制。 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在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 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按要 求改用天然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逐步推動珠三角高污染燃料 禁燃區全覆蓋,擴大東西兩翼和北部生態發展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范圍。 

專欄 3 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情況 

我省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面積達到 23240 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比例達到 12.9%,分區域來看, 珠三角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比例較高,達到 35.4%,而東西兩翼和北部生態發展區差距較大,分別 達到 5.5%和 1.5%,“十四五”期間,將逐步推動珠三角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全覆蓋,東西兩翼和北部 生態發展區逐步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 

第二節 加強油路車港聯合防控 

深化移動源污染防治,加強油品質量全過程監管,深化機動車 尾氣治理,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港口污染防治。 

持續加強成品油質量和油品儲運銷監管。持續深化非法成品油 (燃料油)整治聯防聯控機制,明確監管職責,加強協調聯動。以 使用環節成品油(燃料油)質量問題為切入點,溯源追蹤到生產、 運輸、儲存、銷售、進口(走私)等環節,嚴厲打擊非法調制和銷 售成品油行為,加大對非法流動加油、銷售不合規油品、銷售未完 稅油品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大生產、存儲、流通環節油品質 量監督檢查力度,重點針對硫含量、蒸汽壓、芳烴含量、烯烴含量 等指標進行抽檢。鼓勵油品儲運銷企業加強內部制度管理和人員培 訓,定期做好油氣回收治理設施自檢自查工作,有效保障油氣回收 效率。加快推動車用汽油年銷售量 5000 噸以上的加油站開展油氣 回收在線監控。依法依規科學合理優化調整廣州、東莞等市油庫布 局。 

深化機動車尾氣治理。完善機動車排氣檢測監管平臺,加大遙 感監測、黑煙車抓拍、車載診斷系統(OBD)遠程在線等手段運用, 加強在用車排放管理。強化柴油車注冊登記前車載診斷系統、污染 控制裝置的查驗及必須的排氣檢測,加強生產、銷售、進口環節的 新車環保達標情況監督檢查,加快推進國三柴油貨車淘汰。完善柴 油車用車大戶清單,加強對用車大戶的環保宣傳和日常監督檢查, 督促用車大戶建立完善車輛維護、燃料和車用尿素添加使用臺賬。 

加強非道路移動源污染防治。嚴格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 記制度,嚴厲打擊在禁用區內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行為。 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監督管理,加強非道路 移動機械排氣狀況和所用油品的現場抽測,依法對使用不合格油品 及冒黑煙機械開展處罰,基本消除未登記或冒黑煙工程機械。加強 建筑工地施工機械及工程車輛使用清潔油品管理,推廣佛山、東莞 等市“油品直送”經驗,推進施工工地油品直供。

開展港口、機場、 鐵路貨場、物流園區等重點場所非道路移動機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 示范應用。加強船舶排放控制區管理,加強船舶用油質量的監督抽 檢,試點應用遙感、無人機等遠程監控監管手段,推動岸電系統船 載裝置的安裝,引導船舶靠港使用岸電。開展空港污染控制,推進 飛機輔助動力裝置(APU)替代設施建設和使用,鼓勵更新采用新 能源地勤車輛和機械設備。 

第三節 深化工業源污染治理

以揮發性有機物和工業爐窯、鍋爐綜合治理為重點,深化工業 源污染防治,健全分級管控體系,提升重點行業企業深度治理水平。 

大力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源頭控制和重點行業深度治 理。開展原油、成品油、有機化學品等涉 VOCs 物質儲罐排查,深 化重點行業 VOCs 排放基數調查,系統掌握工業源 VOCs 產生、處 理、排放及分布情況,分類建立臺賬,實施 VOCs 精細化管理。在 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重點行業建立完善源頭、過程和末端的 VOCs 全過程控制體系。大力推進低 VOCs 含量原輔材料 源頭替代,嚴格落實國家和地方產品 VOCs 含量限值質量標準,禁 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 目。嚴格實施 VOCs 排放企業分級管控,全面推進涉 VOCs 排放企 業深度治理。

開展中小型企業廢氣收集和治理設施建設、運行情況 的評估,強化對企業涉 VOCs 生產車間/工序廢氣的收集管理,推 動企業開展治理設施升級改造。推進工業園區、企業集群因地制宜 統籌規劃建設一批集中噴涂中心(共性工廠)、活性炭集中再生中 心,實現 VOCs 集中高效處理。開展無組織排放源排查,加強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鏈條、全環節密閉管理,深入推進泄漏檢測 與修復(LDAR)工作。 

深化工業爐窯和鍋爐排放治理。實施重點行業深度治理,2022 年底前全省長流程鋼鐵企業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5 年底前 全省鋼鐵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石化、水泥、化工、有色金屬冶 煉等行業企業依法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嚴格實施工 業爐窯分級管控,全面推動 B 級9以下企業工業爐窯的清潔低碳化 改造、廢氣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全過程無組織排放管控。逐步開展 天然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加強 10 蒸噸/小時及以上鍋爐及重點工 業窯爐的在線監測聯網管控。加強生物質鍋爐燃料品質及排放管控, 禁止使用劣質燃料或摻燒垃圾、工業固廢等。 

第四節 有效防控其他大氣污染物 

以城市揚塵、露天焚燒管控為重點,加強面源污染防治,逐步 推進大氣氨排放控制,加大其他非常規涉氣污染物的治理力度。 

強化面源污染防控。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控制,確保散體物料運 輸車輛 100%實現全封閉運輸。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將施工工地揚 塵治理與施工企業資質評價、信用評價等掛鉤,建立完善施工揚塵 污染防治長效機制和污染天氣揚塵污染應對工作機制。實施建筑工 地揚塵精細化管理,嚴格落實建筑工地揚塵視頻監控和在線監控要 求。加強堆場和裸露土地揚塵污染控制,對煤堆、料堆、灰堆、產 品堆場以及混凝土(瀝青)攪拌、配送站等揚塵源進行清單化管理 并定期更新。

加強農業秸稈綜合利用,加大露天焚燒清掃廢物、秸稈、園林廢物等執法力度,全面加強露天燒烤和燃放煙花爆竹的管 控。 加強大氣氨、有毒有害污染物防控。加強大氣氨排放控制,探 索建立大氣氨規范化排放清單,摸清重點排放源,探索推進養殖業、 種植業大氣氨減排。基于現有煙氣污染物控制裝備,加強工業煙氣中三氧化硫、汞、鉛、砷、鎘等多種非常規污染物強效脫除技術研 發應用。 

專欄 4 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程 

1. NOx 深度治理工程 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實施石化、水泥、化工、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企業深度治理工 程;針對 B 級以下企業工業爐窯,實施燃料清潔低碳化替代、廢氣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全過程無組織 排放管控工程;實施天然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工程。 

2. VOCs 深度治理工程 實施涉 VOCs 排放重點企業深度治理工程,對中小企業治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實施集中噴涂中 心(共性工廠)、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溶劑回收中心等 VOCs 集中高效處理中心建設工程。 

第六章 

實施系統治理修復,推進南粵秀水長清 以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堅持環境治理與生態修復兩手 發力,統籌水資源利用、水生態保護和水環境治理,打造綠色生態 水網,重塑“魚翔淺底、水草豐美、秀水長清”的南粵美麗河湖。 

第一節 全力保障飲用水源安全 

全面統籌規劃飲用水水源地,加強重要江河湖庫水質保護,持 續推進飲用水水源地“劃、立、治”,保障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 

系統優化供排水格局。科學規劃供水布局,全面統籌、合理規 劃流域、區域飲用水水源地。嚴格落實供排水通道保護要求,供水 通道嚴格控制新建排污口,依法關停涉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的排污口。開展水功能區和水環境功能區整合優化,實現高低用水功能區之間的相對分離與協調。以東江、西江、北江、韓江為核心 水源,重點拓展西江水源,穩定東江水源,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 水安全保障項目建設。推進供水應急保障體系建設,加強東江、西 江、北江等主要水源地供水片區內及片區間的聯絡,構建城市多水源聯網供水格局,加快城鄉備用水源工程建設。 持續推進飲用水水源地“劃、立、治”。強化水源地空間管控, 嚴格限制飲用水水源匯水區內不利于水源保護的土地利用變更。合 理安排、布局農村飲用水水源,加快推進已完成劃定的“千噸萬人” 飲用水水源地 10的規范化建設,著力開展飲用水水源地內環境問題 清理整治。合理確定設置農村供水衛生防護地帶和水源保護區及飲 水工程管護范圍,制定保護辦法,提升我省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水平。 

全面完成鄉鎮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與勘界定標、規范化建設 和清理整治工作。持續推進市、縣級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問題排查 整治,建立完善回頭巡查機制,做好水質檢測和衛生防護等工作。 以湛江市為重點,提高地下水型飲用水源規范化建設水平,依法清 理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采取城鎮供水管 網延伸或者建設跨村、跨鄉鎮聯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發展規模 集中供水,推動形成城鄉一體化的飲用水源保護機制。到 2025 年, 縣級及以上城市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 100%。 

強化重要江河湖庫保護。加強東江、西江、北江、韓江、鑒江 等優良江河及新豐江、楓樹壩、白盆珠、高州、南水、鶴地等重點 水庫水質保護,推進一級支流水環境綜合整治,全面消除重要水源 地入河入庫河流劣Ⅴ類斷面,試點開展高州水庫、新豐江水庫、南 水水庫入庫總氮控制。持續加強韓江流域綜合治理和保護,推動完 善韓江省際河流河長協作機制,讓韓江秀水長清。探索開展按河長 統計的河流水質狀況評價。持續推進重點流域跨省跨區域聯保共治、 協同保護。 10 “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日供水量 1000 噸以上或供水人口在 10000 人的集中式飲用 水水源地。

第二節 深化水環境綜合治理 

堅持全流域系統治理,深入推進工業、城鎮、農業農村、船舶 港口四源共治,推動重點流域實現長治久清。 深入推進水污染減排。聚焦國考斷面達標、萬里碧道建設,圍 繞“查、測、溯、治”,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化整治,以佛山、 中山、東莞等市為重點試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化管理體系建設, 建立入河排污口動態更新及定期排查機制。

持續推進工業、城鎮、 農業農村、港口船舶等污染源治理。加強農副產品加工、印染、化 工等重點行業綜合整治,持續推進清潔化改造。推進高耗水行業實 施廢水深度處理回用,強化工業園區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分質分類 處理,推進省級以上工業園區“污水零直排區”創建。實施城鎮生 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推進生活污水管網全覆蓋,補足生活污水處 理廠弱項,穩步提升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生化需氧量(BOD)濃度, 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效能。到 2025 年,基本實現地級及以上 城市建成區污水“零直排”,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達 到 70%以上,廣州、深圳達到 85%以上,粵港澳大灣區地級市(廣 州、深圳、肇慶除外)達到 75%以上,其他城市提升 15 個百分點。 加快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到 2025 年,全省地級及 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 95%。強化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畜 禽及水產養殖污染防治、種植污染管控。系統推進航運污染整治, 加快推進船舶污水治理、老舊及難以達標船舶淘汰,統籌規劃建設 港口碼頭船舶污染物接收設施,提升船舶水污染物收集轉運處理能力。不滿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要求的 400 總噸以下內河船舶應當完 成水污染物收集儲存設備改造,采取船上儲存、交岸接收的方式處 置。 

推動重點流域實現長治久清。加強重污染流域干流和支流、上 游和下游、左岸和右岸、中心城區和郊區農村協同治理,構建一體 化治水機制,實現重污染河流全面達標。以潮州楓江深坑、揭陽練 江青洋山橋等國考斷面為重點,推進水質達標攻堅。楓江流域加快 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及提標改造工作,加大干流排污口排查 整治力度,持續推進“散亂污”企業清理整頓,嚴格落實巡河制度, 常態化開展“清四亂”,提升綜合整治成效。練江流域扎實推進 污水廠、污水管網貫通,推動印染企業集中入園,引導企業加快轉 型升級,推進水岸同治、生態修復和“三江連通”工程,加快改善 水環境和水生態。加強東莞市茅洲河和東莞運河、揭陽市榕江北河、 廣州市珠江西航道、茂名市小東江等流域內劣Ⅴ類支流的綜合治理, 以支流水質持續改善支撐干流斷面水質達標。鞏固和推廣茅洲河、 練江等污染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經驗,創新區域治水新模式,將河 網水系修復治理與區域產業轉型升級、新型城鎮化建設、綠色化環 境再造相結合,充分發揮治水對城市改造更新、土地增值、生活品 質的推動和提升作用,健全長效治理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統籌 城鄉全域推動黑臭水體整治修復,因地制宜采用控源截污、清淤疏 浚、生態修復、活水保質等措施,促進整治明顯見效,到 2025 年,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實現全面消除。 

第三節 加強水生態系統修復 

開展重要江河、水庫水生態調查評估,實施水生態保護修復, 高質量推進萬里碧道建設,打造一批美麗河湖典范。 

開展水生態系統監測評價。以東江、西江、北江、韓江、鑒江 等重要江河干流及主要一級支流和新豐江、楓樹壩、南水、白盆珠、 高州、鶴地等重要水庫為重點,開展全省分類、分區、分級的水生 態調查評估,掌握全省水生態狀況及變化趨勢。按照物理、化學、 生物完整性要求,選擇東江、西江等典型流域開展水生態環境調查 評估技術驗證以及試點示范研究,探索建立符合廣東省流域特征的 水生態評價指標體系。對重要江河湖庫開展水生態環境評價。

 深入推進美麗河湖創建。以萬里碧道規劃確定的重點河段為重 點,加強水環境治理和水生態修復,加快劃定河湖生態緩沖帶,開 展緩沖帶建設與修復,高質量建設江河安瀾、秀水長清的萬里碧道, 到 2022 年,珠三角初步建成骨干碧道網絡,到 2025 年,全省重點 河段骨干碧道網絡基本成形。加強西江流域河湖開發建設過程中水 生態環境保護,維持河湖岸線自然狀態。

加大北江流域江心洲、河 漫灘、沖積扇、階地等地貌保護。加快構建河湖生態廊道,保持韓 江干流潮州段、楓江干流等區域生態系統連通性和完整性。推進潼 湖、淡水河、石馬河、黃江河、榕江、廉江河、小東江流域彭村湖 等一批水生態系統修復示范工程。充分發揮河湖長制作用,開展美麗河湖創建,打造一批“有河有水、有魚有草、人水和諧”的美麗 河湖典范。 第四節 加強水資源節約利用 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生產生活領域節水改造, 強化雨污水資源化利用,健全水生態流量保障機制。 

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大力實施節水行動,強化水資源剛性約 束,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把節約用水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生產生活全過程。深入抓好工業、 農業、城鎮節水,在工業領域,加快企業節水改造,重點抓好高耗 水行業節水減排技改以及重復用水工程建設,提高工業用水循環利 用率;在農業領域,加快大中型灌區節水改造,推廣管道輸水、噴 灌和微灌等高效節水灌溉技術;在城鎮生活領域,加強節水載體建 設,普及節水器具,嚴格控制供水管網漏損率。推廣再生水循環利 用于工業生產、市政非飲用水及景觀環境等領域,實現“優質優用、 低質低用”。通過再生水利用、雨水蓄積、海水淡化等手段提升非 常規水源使用率,在東莞運河、石馬河等生態基流不足流域實施再 生水循環利用,增加河道生態流量。 

強化水生態流量保障。開展龍江、榕江、練江、潭江、儒洞河、 袂花江等重點河流生態流量監管,以北江流域和粵西沿海等減脫水 較為嚴重的中小河流為重點,加快核定河湖生態流量目標,改進調 度或增設必要的泄放設施,建立生態流量實時監控系統,定期評估水工程生態流量保障效果,推動河湖生態流量保障的動態監管。探 索建立以保障河湖生態保護對象用水需求為出發點、統籌開發建設 需求的水生態流量保障機制。因地制宜、集中連片的開展河流水系 連通,增加徑流調蓄能力和供水調配保障能力,加強濕地生態補水, 構建綠色生態水網,推進韓江—榕江—練江水系連通工程、東江流 域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建設。

專欄 5 水污染防治重大工程 

1. 飲用水源地及優良水體保護工程 實施江河湖庫優良水體保護工程,推進優良江河及重要水庫一級支流水環境綜合整治,全面消除 重要水源地入河入庫河流劣Ⅴ類斷面;實施重點水庫總氮控制工程,試點開展高州水庫、新豐江水庫 入庫總氮控制。 

2. 污水管網及處理設施建設、提質增效工程 實施污水管網及處理設施建設工程,消除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 空白區。實施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工程,對進水濃度偏低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實施“一廠一策”系統化整 治。開展省級以上工業園區“污水零直排區”創建工程。 

3. 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 實施練江流域、楓江流域、榕江流域、韓江流域(汕頭市龍湖區鷗汀片區、上蓬圍片區)、東江 流域(流田河)、淡水河流域(深圳交界—惠澳鐵路橋段)、九洲江流域(湛江市中心城區水系)、 小東江流域(白沙河)、西江流域(鼎湖區坑口街道)、磨刀門水道流域(蓬江區)等水環境綜合整 治工程。 

4. 重要河湖濕地生態保護工程 實施新豐江水庫、高州水庫、南水水庫、鶴地水庫、同沙水庫、公平水庫等生態保護工程,實施 潼湖、淡水河口、黃江河河口、石馬河河口等濕地建設工程,推進榕江流域、小東江流域彭村湖、九 洲江流域、遂溪河、廉江河、華陽湖美麗河湖等生態修復工程。 

5. 水生態流量保障工程 實施水生態流量保障工程,以北江流域和粵西沿海等減脫水較為嚴重的中小河流為重點,建設生 態流量實時監控系統,推動河湖生態流量的動態監管。 

第七章 強化陸海統籌,加快建設美麗海灣 

按照貫通陸海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總要求,以美麗海灣建設 為目標,全面加大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力度,強化陸海生態保護的統 籌聯動,打造“水清灘凈、魚鷗翔集、人海和諧”的美麗海灣。 

第一節 統籌陸海污染治理 

嚴格控制陸源污染,持續加強入海污染治理,強化河口海灣環 境綜合整治,深化港口船舶、海水養殖、海洋垃圾等污染治理。 嚴格控制陸源污染。開展陸源入海污染物調查與監測,建立管 理檔案,系統掌握陸源主要污染物排海通量。

推進入海排污口“查、 測、溯、治”,規范入海排污口設置,建立重點入海排污口監管系 統,加強入海排污口分類管控。持續加強入海河流污染治理,因地 制宜采取控源截污、面源治理等措施,著力減少總氮等污染物入海 量;加強河面保潔,減少河流攜帶垃圾入海。加強珠江口、汕頭港、 湛江港等河口海灣環境綜合整治。推進沿海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升級 改造,提升氮磷去除能力。推進流域—河口—海域生態環境目標、 政策、標準的修訂與有效銜接,強化區域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態 保護修復的責任銜接、協調聯動和統一監管。 

強化海域污染治理。深化港口船舶污染聯防聯治,推動港口、 船舶修造廠加快船舶含油污水、洗艙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物 接收、轉運及處置能力建設。推進船舶污染防治設施設備配備和改造升級,確保船舶水污染物達標排放。開展漁港環境綜合整治,推 進漁港污染防治能力建設,提高漁港污染防治監管水平。積極引導 漁民減船轉產和實施漁船更新改造項目,淘汰老舊漁船。優化海水 養殖生產布局,鼓勵發展深海養殖,推行海水養殖尾水集中生態化 治理,嚴格管控海水養殖尾水排放。深化海洋垃圾污染防治,鼓勵 有條件的沿海地市率先構建海岸垃圾清理保潔和海上環衛機制,開 展海洋微塑料監測、評估和防治技術研究。 

第二節 加強海洋生態保護修復 

統籌海洋生態保護和資源開發利用,加強自然岸線、濱海濕地、 典型海洋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強化陸海一體生態保護。 加強海洋資源保護利用。堅持生態用海、集約用海原則,落實 海洋生態空間和開發利用空間的管控要求,嚴格空間準入,嚴守海 洋生態保護紅線。實施最嚴格的圍填海管控,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 外,禁止審批新增圍填海項目;新增圍填海項目同步強化生態保護 修復。嚴格落實自然岸線保有率管控目標,以分類分段功能管控為 抓手推進精細化管理,實施海岸線占補平衡制度,強化海岸線利用 動態監測。推動建設一批各具特色的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綜合示范區。 推進海洋生態恢復修復。

開展重點海域生態環境調查與評估, 掌握我省海洋生態環境本底狀況。加強重點河口海灣生態系統修復, 推進汕頭南澳、陽江閘坡海灘生態修復試點。加大濕地保護修復力 度,加強湛江紅樹林、南澎列島等國際重要濕地恢復與保護,實施“綠色濕地”修復工程,推進鎮海灣、水東港、湛江港等紅樹林生 態系統保護,推動新建一批紅樹林濕地公園。啟動海草床分布和海 草種類資源普查,加強柘林灣、唐家灣、考洲洋、海陵灣、流沙灣 等海草床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加強海洋自然保護地建設與管理,加 大重要漁業水域和候鳥遷徙路線、棲息地保護力度,實施人工魚礁 工程修復,探索劃定海洋生物多樣性優先保護區。嚴格控制海洋捕 撈強度,大力養護海洋生物資源。 

第三節 大力推進美麗海灣創建 

扎實推進沿海各市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開展珠江口及鄰近重 點海灣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實施“一灣一策”綜合治理。開展砂質 岸灘和親水岸線整治與修復,清退非法人工構筑物,加強海水浴場、 濱海旅游度假區等親海岸段入海污染源排查整治,完善海岸配套公 共設施建設,拓展公眾親海岸灘岸線。根據海灣自然稟賦和特色, 分類施策,打造考洲洋、范和灣、水東灣等一批生態型美麗海灣, 汕頭內海灣、品清湖—金町灣、情侶路、金沙灣等景觀型美麗海灣, 青澳灣、大鵬灣、東澳島等旅游型美麗海灣。到 2025 年,公眾親 海空間得到拓展,親海品質不斷提升。 

專欄 6 “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重大工程 實施深圳大鵬灣、惠州考洲洋、范和灣、珠海東澳島、江門鎮海灣、汕頭青澳灣、汕尾品清湖- 金町灣、湛江金沙灣、潮州大埕灣等重點海灣“一灣一策”綜合治理工程;推進珠海淇澳—擔桿島省 級自然保護區濱海濕地、茂名電白區海灣濕地公園、湛江霞山觀海長廊、吳川市金海岸等生態建設工 程。 

第八章 堅持防治結合,提升土壤和農村環境 

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防控結合,協同推進土壤和地下水 污染防治,確保土壤和地下水環境安全。以鄉村生態振興為抓手, 深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設富有嶺南風韻的精美農村。 

第一節 強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頭防控 

深入開展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調查評估,嚴控新增土壤污染,加 強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規范化管理,提升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頭 防控能力。 進一步摸清土壤與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以北江、西江、韓江 流域等地區為重點,深入開展土壤環境和農產品質量協同監測,進 一步摸清耕地土壤污染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

選擇 典型區域開展土壤污染和農產品超標成因分析。以重點行業企業用 地調查確定的高風險地塊和工業園區為重點,優先推動土壤環境調 查評估。持續推進城鎮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源補給區、化工園區 和礦山開采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和垃圾填埋場、尾礦庫周邊地下水 環境狀況調查評估。 強化土壤污染源頭管控。結合土壤、地下水等環境風險狀況, 合理確定區域功能定位、空間布局和建設項目選址,嚴禁在優先保 護類耕地集中區、敏感區周邊新建、擴建排放重金屬污染物和持久 性有機污染物的建設項目。

建立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規范化管理機制,落實新(改、擴)建項目土壤環境影響評價、污染隱患排查、 自行監測、拆除活動污染防治、排污許可等制度。深化涉鎘等重點 行業企業污染源排查整治,建立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單,嚴格執行重 金屬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全面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 推動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秸稈綜合利用,建立科學有效的 灌溉水監測體系,有效降低土壤污染輸入。持續推進生活垃圾填埋 場整治。 

第二節 推進土壤安全利用 

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為重點,嚴格 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完善建設用地準入監 管體系。 

嚴格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建立健全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 動態更新機制。以優先保護類農用地集中區為重點,實施耕地質量 保護與提升行動,建立優先保護類耕地周邊禁入產業清單。建立以 農產品達標產出為目標的風險管控制度,持續開展受污染耕地水稻 及其他主栽食用農產品的風險監測,對農產品輕度超標的投入安全 利用措施,對農產品超標嚴重的逐步引導種植結構調整為其他低風 險農作物。建立完善引導農戶開展種植結構調整的工作保障制度, 以及平衡因調整種植結構導致的區域性糧食種植面積減少的保障 制度。針對酸性農用地集中區域,開展酸化土壤治理示范。 

探索實施建設用地全過程監管。建立健全土壤風險管控和修復的后期管理、二次污染防治、第三方從業單位監管等相關技術指南 和規范。健全部門間聯動監管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實施疑似污染 地塊、污染地塊與國土空間規劃的“一張圖”管理。建設全省土壤 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支撐建設用地地塊全生命周期土壤環境監管。 嚴格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的管理,對納入聯動監管的地塊, 未按照有關要求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及風險評估、經場地環境調 查和風險評估確定為污染地塊但未明確風險管控和修復責任主體 的,禁止進行土地出讓。

針對成片污染地塊分期分批開發、污染地 塊周邊土地開發等,嚴控開發時序,加強信息公開。對工業污染地 塊,鼓勵采用“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鼓勵廣州、佛山等有 條件的地市建立受污染土壤集中治理與資源化利用處置中心,并加 強環境監管。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典型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區建設, 支持深圳等地土壤污染防治創新,探索土壤污染源頭預防、風險管 控和修復、監管能力建設等綜合防治模式,打造高度城市化區域土 壤全生命周期管理范例。 

第三節 協同防控地下水污染 

大力提高湛江等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規范化建設水平,結合地 下水超采區治理工作,關注水位變化較大地區,加強地下水污染風 險防控。建立地下水污染場地清單,開展修復試點。開展地下水污 染分區防治,實施地下水污染源分類監管。加強建設用地土壤與地 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在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防治方案、修復和風險管控措施中逐步納入地下水污染防治內容。建立完善土壤和地 下水污染防治技術評估體系。在珠三角開展化工類工業集聚區、危 險廢物處置場和生活垃圾填埋場等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試點。 

第四節 深化農業農村環境治理 

以實施鄉村生態振興為抓手,系統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農 業污染治理,建設富有嶺南風韻的精美農村。 

深入推進鄉村綠化美化。以實施鄉村生態振興戰略為抓手,突 出人居環境整治、基礎設施建設、產業連片集聚等,以佛山南海區 為試點,探索城鄉融合發展新路徑。建設健康穩定田園生態系統, 實施耕地河湖休養生息,健全水源涵養區、濱河濱湖帶等重要生態 系統保護,實施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修復農業農村生態景觀。 依托田園風光、歷史文物古跡、紅色革命遺址、南粵古驛道、嶺南 特色鄉土文化等優勢資源,深入挖掘農業農村的生態涵養、休閑觀 光、文化體驗等功能,拓展提升科技教育、文化傳承、生態保護等 附加功能,促進農業與旅游、文化、教育、健康養老等產業的深度 融合,發展鄉村美麗經濟,全面展現嶺南鄉村新風貌。 

深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全 域推進農村改廁、生活垃圾處理和污水治理,建立覆蓋城鄉的環保 基礎設施體系。健全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理 體系,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到 2022 年,垃 圾處理設施基本實現自然村全覆蓋。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因地制宜選用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及處理技術工藝。堅 持以用為主、建管并重,健全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體系, 推進第三方運營,提升專業化程度。到 2025 年,農村生活污水治 理率達到 60%以上。加強農村“廁所革命”與雨污分流管網建設, 推進農村改廁與管網設施有效銜接。強化農村水污染治理與監管, 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制、湖長制管理。加快推進農村黑臭水 體治理,到 2025 年,基本消除較大面積的農村黑臭水體。

推行生態養殖種植。以梅州、江門、湛江、茂名、肇慶、潮州 等市為重點,選擇部分生豬調出大縣開展種養業有機結合、循環發 展試點,推進現代化美麗牧場創建。結合各地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布 局養殖生產,控制近海養殖網箱數量,大力發展外海深水抗風浪網 箱和海洋牧場。積極發展大水面生態增養殖、工廠化循環水養殖、 池塘工程化循環水養殖等健康養殖方式。推進種植產業模式生態化, 創建一批農業可持續發展示范區,大力發展綠色、有機農產品。發 展節水農業,推廣水肥一體化等節水技術,加快推進大型灌區、重 點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任務改造。 

提升農業污染防治水平。推進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推廣 節水、節料等工藝和干清糞、微生物發酵等技術,到 2025 年,全 省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 80%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 備配套基本實現全覆蓋。推進養殖池塘生態化、標準化改造,開展 水產養殖尾水整治專項行動,嚴格控制河流湖庫、港灣內投餌網箱 養殖,建立現代漁業園區,擴大健康養殖規模。加強農業投入品規范化管理,實施化肥農藥減量行動,深入推進測土配方施肥、農作 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與全程綠色防控,到 2025 年,全省化肥利用率 達到 40%以上,農藥利用率達到 43%以上。持續開展農回收,推 進全生物降解地膜應用。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研究和示范推 廣,優先開展就地還田,到 2025 年,秸稈資源化利用率達到 90% 以上。 

專欄 7 土壤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重大工程 

1.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工程 開展典型行業用地及其周邊耕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程。選擇重點產糧大縣,開展土壤-農產品 加密調查工程。在粵北和粵東礦產資源開發區以及珠三角地區,建設一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程。 以規劃用途為住宅、商業開發、公共管理用地的關閉搬遷地塊為重點,開展建設用地風險管控和修復 工程。實施一批農村地下飲用水安全保障工程。在湛江市飲用水源超采及海水入侵區域,實施地下水 型飲用水源環境安全保障工程。 

2. 農村環境整治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實施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健全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垃圾處理 設施基本實現自然村全覆蓋。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實施農 村黑臭水體治理示范工程。實施畜禽養殖場標準化示范創建工程和養殖池塘尾水綜合處理工程。以新 豐江水庫等為重點,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長期觀測。建設農業面源污染監管平臺。 

第九章 加強生態保護監管,筑牢南粵生態屏障 

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基本方針,強化系統觀念,統 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推動實施重大生態保護修復工程, 建立完善生態保護監管體系,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筑牢南粵生 態安全屏障。 

第一節 筑牢生態安全格局 

筑牢“一鏈兩屏多廊道”生態安全格局,構建具有廣東特色的 自然保護地體系,嚴格保護重要生態空間,維護美麗自然生態。 

筑牢區域生態安全格局。以南嶺山地、鳳凰山—蓮花山、云霧 山等山脈為重點,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江河源頭區保護修復,筑 牢粵北綠色生態屏障。大力提升天露山、鼎湖山、筆架山、南昆山、 羅浮山、蓮花山等區域的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樣性維護功能,鞏固提 升珠三角國家森林城市群建設品質,厚植粵港澳大灣區生態屏障。 加強重要河口、海灣、海島以及紅樹林、珊瑚礁、海草床等典型海 洋生態系統保護修復,推進海岸防護體系建設,構筑藍色海洋生態 屏障。統籌以東江、西江、北江、韓江、鑒江等骨干河流水系以及 綠道、碧道、古驛道為主體的生態廊道網絡體系,構筑通山達海的 生態廊道網絡系統。 

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積極推進南嶺國家公園籌建和丹霞山國家公園相關論證,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整合歸 并優化,形成以國家公園為主體、以自然保護區為基礎、以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確保重要自然生態系統、自然遺 跡、自然景觀和生物多樣性得到系統性保護。 

嚴格保護重要自然生態空間。落實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強 化自然生態空間保護,以維護生態系統功能為主,禁止或限制大規 模、高強度的工業和城鎮建設,嚴守生態環境底線。生態保護紅線 內的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原則上禁止人為活動;其他區域嚴格禁 止開發性、生產性建設活動,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僅允許對生 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有限人為活動。生態保護紅線之外的一般生態 空間,在不影響主導生態功能的前提下,可開展國家和省規定不納入環評管理的項目建設,以及生態旅游、畜禽養殖、城市基礎設施 建設、村莊建設等人為活動。 

第二節 推動實施重大生態保護修復工程 

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加強陸地、濕地、海 洋等生態系統保護修復,提升生態系統功能。 

加強重要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大力推進新一輪綠化廣東大行動, 積極推進天然林生態修復和林分改造,統籌推進森林進城圍城工程、 重點林業生態工程以及受損棄置地生態修復,全面推進陸地生態系 統修復,到 2025 年,森林覆蓋率達到 58.9%。加強城市公園綠地、 城郊生態綠地、綠化隔離地等建設,完善城市綠地體系。強化濕地 系統保護,同步推進退化濕地修復、水生態治理、濱水景觀營造, 大力推進濕地公園建設,構建水網濕地連通、景觀特色鮮明的濕地公園網絡,全面提升河湖濕地生態服務功能,到 2025 年,濕地保 護率不低于 52%。實施濱海濕地恢復、魅力沙灘建設、海堤生態化、 自然岸線和紅樹林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修復工程,開展沿海防護林 基干林帶、縱深防護林建設,形成以消浪林帶、海岸基干林帶、海 岸緩沖林帶為主體的綜合沿海防護林體系。 

加大重點區域生態治理修復。基于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地理單 元的連續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將全省重要生態系統保護 和修復重大工程規劃布局在北部環形生態屏障、珠三角外圍生態屏 障、南部海洋生態保護鏈,以及東江、西江、北江、韓江、鑒江、 珠三角河網等重點流域河湖濕地生態功能區。加快推進南嶺山地森 林及生物多樣性保護、南方丘陵山地帶礦山生態修復和石漠化治理、 粵港澳大灣區生物多樣性保護、海峽西岸重點海灣和河口生態保護 修復、雷州半島熱帶季雨林與濱海濕地保護修復、重點流域河湖濕 地生態保護修復等重點工程。加大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力度, 重點開展韶關大寶山礦區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推進翁源、曲江、 仁化礦區土壤綜合治理。 

第三節 維護生物多樣性 

以典型生態系統、典型物種為核心,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 健全生物入侵風險管理制度,提升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平。 

建立完善典型生態系統和典型物種保護機制。以南嶺山地、典 型河口海灣為重點,實施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搶救性保護工程。建 立粵港澳大灣區野生動植物保護聯盟,健全區域和部門合作機制。 加強以粵北南嶺山地為代表的中亞熱帶常綠闊葉林帶,以粵中、粵 東云開大山、云霧山、蓮花山、羅浮山為代表的南亞熱帶季風常綠 闊葉林帶,以雷州半島為代表的熱帶季雨林帶等具有全球代表性的 地帶性森林植被保護。強化廣東作為候鳥遷徙路線上重要停息地和 越冬地的作用,構筑全球候鳥遷徙中轉站。

建立對勺嘴鷸、黑臉琵 鷺、黃胸鹀等全球受脅物種,以及英德瞼虎、穿山甲、中華白海豚、 綠海龜等具有廣東特色的珍稀瀕危物種的調查監測網絡,實施生物 多樣性保護工程。 健全生物入侵風險管理制度。按照國家有關部署開展生物遺傳 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工作,完善生物物種資源出入境管理制度,嚴 防外來物種入侵。加強生物安全管理,共同建立針對紅火蟻、薇甘 菊、互花米草、松材線蟲等外來入侵物種的監測預警及風險管理機 制。建立本地物種和特有種標本和基因庫,加強基因多樣性保護。 加強轉基因生物環境釋放的風險評估和環境影響研究,完善相關技 術標準和技術規范,確保轉基因生物環境釋放的安全性。 

第四節 建立完善生態監管體系 

以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為重點,建立完善生態保護監管 體系,統一實施生態保護修復監管。 

建立完善生態保護監管體系。按照統一規劃政策標準制定、統 一督察問責的要求,做好對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修復等工作的監督管理,健全自然生態保護監管體系, 加快實現生態保護領域全過程監管的制度化、法治化、規范化。按 照國家統一部署,選擇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敏感脆弱區等重點區 域開展生態狀況調查評估,強化國家公園和其他自然保護地、生態 保護紅線、縣域重點生態功能區遙感監測評估。開展生物物種調查 評估,構建野生動植物監測、監管與評價預警系統。 

加強生態保護修復統一監管。加強重要生態系統保護監管,推 進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觀測網絡全覆蓋。健全自然保護地生態環 境監管制度,開展自然保護地保護成效評估,加強自然保護地人類 活動遙感監測和實地核查,持續開展“綠盾”等監督檢查專項行動, 嚴肅查處涉及自然保護地的生態破壞行為。加強生態保護修復監管, 推進對水土流失、礦山石漠化等生態退化地區的監測評估與監管, 開展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實施成效自評估,對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實施 全過程生態質量、環境質量變化情況監測。建立完善生態保護紅線 監測網絡體系,定期組織開展評價。建設全省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 臺,加強與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的 對接。建立生態保護紅線常態化執法機制,定期開展執法督查。 

專欄 8 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 

1. 重要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工程 實施南方丘陵山地帶礦山生態修復和石漠化治理重大工程,推進韶關、清遠礦山生態恢復治理 和石漠化治理。實施海峽西岸重點海灣和河口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推進潮州、汕頭、汕尾海灣整 治修復。實施雷州半島熱帶季雨林與濱海濕地保護修復重大工程,加強湛江重點海灣環境綜合整治。 實施重點流域河湖濕地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重點推進東江、西江、北江、韓江、鑒江五大干流及 珠三角河網等重點流域河湖濕地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修復。實施紅樹林保護修復專項行動計劃,到 2025 年,完成營造和修復紅樹林面積 8000 公頃,其中,營造紅樹林 5500 公頃,修復紅樹林 2500 公頃。 

2. 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 

實施南嶺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推進清遠、河源、韶關原生型亞熱帶常綠闊葉林 和珍稀瀕危物種保護。實施華南虎、穿山甲等重點物種保護工程和粵港澳大灣區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 工程,強化廣州、深圳、珠海、惠州、東莞、中山和江門受損濱海濕地和珍稀瀕危物種保護修復。實 施紅火蟻、薇甘菊等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工程。 

第十章 強化底線思維,有效防范環境風險 

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牢固樹立環境風險防 控底線思維,強化危險廢物、重金屬、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管控, 重視新污染物治理,探索推進環境健康風險管理,保障生態環境與 健康。 

第一節 強化固體廢物安全利用處置 

以“無廢城市 ”建設為引領,圍繞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 化利用、安全處理處置和環境風險管控,構建固體廢物全過程管理 體系。 大力推進“無廢城市”建設。以“無廢城市”“無廢灣區”建 設為抓手,健全固體廢物綜合管理制度。深入推進深圳國家“無廢 城市”試點建設,加快推進珠三角各市“無廢城市”建設,鼓勵粵 東西北各市同步開展試點,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為“無廢試驗 區”。

推動“無廢園區”“無廢社區”等細胞工程,推進中山翠亨 新區“無廢新區”建設。健全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規保障體系, 建立完善工業固體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等地方污染控制技術規 范。在重點行業開展工業固體廢物納入排污許可管理試點。建立完 善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評價制度,推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 提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水平。貫徹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 度,建立和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建立健全回收利用體系,促進電器 電子、鉛酸蓄電池、車用動力電池等回收利用產業發展。建立健全 塑料制品長效管理機制,逐步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 一次性塑料棉簽、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創新推動快遞、外賣包 裝“減塑”,實施快遞綠色包裝標準化,切實減少白色污染。持續 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構建生活垃圾全過程管理體系,推進生活垃圾 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有效提升。加強建筑垃圾污染防治, 建立建筑垃圾分類處理制度,持續深化建筑垃圾源頭減量,提高建 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強化秸稈、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利 用,鼓勵和引導有關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依法收集、貯存、運輸、 利用、處置農業固體廢物。 

強化固體廢物全過程監管。建立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責任制, 持續開展重點行業固體廢物環境審計,督促企業建立工業固體廢物 全過程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和管理臺賬。完善固體廢物環境監管 信息平臺,推進固體廢物收集、轉移、處置等全過程監控和信息化 追溯工作。建立和完善跨行政區域聯防聯控聯治和部門聯動機制, 強化信息共享和協作配合,嚴厲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推動 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依法及時公 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進一步充實基層固 體廢物監管隊伍,加強業務培訓。鼓勵和支持固體廢物綜合利用、 集中處置等新技術的研發。 提升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能力。全面推進固體廢物利用處置設施 建設,補齊固體廢物利用處置能力短板。以冶煉廢渣、尾礦及其他 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為重點,推進珠海、韶關、梅州等一批工業固廢 綜合利用示范項目建設。推動石油開采、石化、化工、有色和黑色 金屬等產業基地、大型企業集團,根據需要自行配套建設高標準的 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并向社會釋放設施富余利用處置能力。

加 快推進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和提檔升級,全面完善各縣(市、 區)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并覆蓋至農村地區,確保縣級以上 的醫療廢物全部得到無害化處置。建立醫療廢物協同應急處置設施 清單,完善處置物資儲備體系,保障重大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 力。推動廢舊物資循環利用,加快垃圾焚燒設施建設,城市生活垃 圾日清運量超過 300 噸的地區,要加快發展以焚燒為主的垃圾處理 方式,提高焚燒能力占比,有條件地區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置設施建設,鼓勵垃圾焚燒發電廠、燃煤電廠、 水泥窯等協同處置方式處置污泥。推動建筑垃圾跨區域平衡處置, 強化協作監管和信息共享。 

強化固體廢物環境風險管控。推進廣東省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 年行動,全面開展危險廢物排查,整治環境風險隱患。加大企業清 庫存力度,嚴格控制企業固體廢物庫存量,動態掌握危險廢物產生、 貯存信息,提升清庫存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全面摸底調查和整治工 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整治超量存儲、揚散、流失、滲漏和管理粗 放等問題。以醫療廢物、廢酸、廢鉛蓄電池、廢礦物油等危險廢物 為重點,定期開展聯合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全面 禁止進口固體廢物,保持打擊洋垃圾走私的高壓態勢。 

專欄 9 固體廢物污染防治重大工程 

1. “無廢城市”建設工程 深圳市深化國家“無廢城市”試點建設,珠三角其他城市重點在推行綠色工業、綠色生活以及 培育固體廢物處置產業、推行固體廢物多元共治方面進行探索,粵東西北城市因地制宜在實施綠色園 區、綠色礦山、綠色農業以及提高風險防控能力等方面進行探索。推進“無廢園區”“無廢社區”等 細胞工程,推進中山翠亨新區“無廢新區”建設。 

2. 危險廢物安全處理處置工程 加快推進廣州、中山、湛江等市危險廢物焚燒處置項目以及汕頭、東莞等市危險廢物填埋項目 建設,提升表面處理廢物、染料、涂料類廢物、焚燒飛灰等處理處置能力。 

3. 醫療廢物安全處理處置工程 升級改造云浮、潮州、湛江等市醫療廢物安全處理處置設施,新建廣州、珠海、佛山、陽江等 市醫療廢物安全處理處置設施。 

4.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 推進韶關、梅州、珠海等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示范項目建設。 

5. 綠色礦山建設工程 實施凡口鉛鋅礦、大寶山礦等礦山改造升級,逐步達到綠色礦山建設要求。 

第二節 加強重金屬和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管控 

以重金屬、危險化學品為重點,加大重點領域、重點區域生態 環境風險防控,堅決遏制安全事故發生。 

持續推進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控。推進涉重金屬行業企業重點重 金屬減排,動態更新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全口徑清單。嚴格重點 重金屬環境準入,對新、改、擴建涉重點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 實施重點重金屬“減量置換”或“等量替換”。推動含有鉛、汞、 鎘、鉻等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企業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現有 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在新一輪清潔生產審核中實施提標改造。加 快礦山改造升級,韶關市仁化縣凡口鉛鋅礦及其周邊、大寶山礦及其周邊等區域嚴格執行部分重金屬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相關 規定。 

加強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管控。優化涉危險化學品企業布局, 對于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 學品儲存設施嚴格執行與居民區安全距離等有關規定合理布局,淘 汰落后生產儲存設施,推動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 遷改造。規范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強化企業全生命周期管理, 嚴格常態化監管執法,加強原油和化學物質罐體、生產回收裝置管 線日常監管,防止發生泄露、火災事故。嚴格廢棄危險化學品安全 處置,確保分類存放和依法依規處理處置,優化拓展石化區危險廢 物臨時堆場布局,嚴防危險化學品陸源泄漏入海事故。全面加強廢 棄危險化學品等安全生產工作,著力防范化解安全風險,堅決遏制 安全事故發生。 

第三節 重視新污染物治理 

以典型內分泌干擾素、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為重點,強化風險評 估,探索構建環境健康風險管理體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環境與健 康安全。 

強化新污染物監測評估與控制。以典型內分泌干擾素、抗生素、 全氟化合物、微塑料等為重點,完善環境準入制度、全生命周期環 境管理制度、信息報告和公開制度等。優先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 開展抗生素、POPs 等累積性、遺傳性物質研究性監測。持續推進環境激素類化學品生產使用情況調查,監控、評估水源地、農產品 種植區及水產品集中養殖區風險,實行環境激素類化學品淘汰、限 制、替代等措施。加強石化、醫藥、紡織印染等行業新污染物環境 風險管控。 

探索構建環境健康風險管理體系。以環境健康風險防范為重點, 開展環境健康調查性和研究性監測。探索建立廣東省環境空氣質量 健康指數(AQHI)評價技術方法,構建適合廣東省的大氣環境健 康評價模型。鼓勵在汕頭、韶關、茂名、惠州等重點地區開展環境 與健康風險哨點調查與監測。加強環境健康特征污染因子監測監控 能力建設。

第四節 加強環境社會風險防范和化解 

健全防范與化解涉環保項目“鄰避”問題的長效機制,壓實防 范與化解“鄰避”風險的主體責任,加強涉環保“鄰避”項目規劃 布局和選址論證,規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強 化信息公開、公眾參與和科普宣傳,健全惠益共享機制,打造優質 “親鄰”“惠鄰”項目。健全生態環境領域突出環境信訪矛盾化解 機制,針對全省“樓企相鄰”“樓路相近”、建筑施工噪聲、娛樂 業噪聲和餐飲油煙“環境擾民”等熱點問題,制定源頭防范、過程 化解、末端監管的工作指南,規范環境信訪渠道與流程,探索引入 政府法律顧問協助解決重大信訪事項機制。健全環境社會風險常態 化分析研判機制,集成“鄰避”項目系統、信訪舉報云平臺以及輿 情監控系統等,開發環境社會風險預警研判系統,對全省高風險熱 點區域開展預警預報、指導服務、輪訓與技術支撐。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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