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水污染應急處置與思考
松花江水污染應急處置與思考
——哈爾濱市停水考驗城市應急機制
何壽平
哈爾濱——這個市區有400萬人口的特大城市,因松花江污染停止自來水供應4天。這一突發事件前后的反應表明,我國自SARS之后的城市應急機制已初步發揮了作用。在這次考驗城市應急機制的過程中,有許多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的經驗和教訓。
1、哈市停水事件的經過
(1)事件的發生
11月21日,哈爾濱市政府發布公告稱,因供水管網設施進行檢修,臨時停水4天。
就此有關水污染,甚至說要地震的“小道消息”在哈爾濱市民中傳開,引起一些市民陷入恐慌,搶水、搶食物的人群擁進超市,手機通訊也一度“癱瘓”。
由于人們紛紛儲存自來水、桶裝水、瓶裝水,在短短的一天之內,哈爾濱市民把1.6萬噸的純凈水存貨全部搶購一空,相當于平時100天的供應量。
11月21日,下午6點鐘建設部辦公廳接到哈爾濱市民的舉報投訴電話,說要停水4天。汪光燾部長非常重視,馬上責令城建司調查。
11月21日晚,哈爾濱市政府發布第二則公告:因中石油吉化公司雙苯廠胺苯車間發生爆炸事故。預測松花江水源近期有可能受到上游來水的污染,決定市區供水管網臨時停止供水4天。
黑龍江省政府感到事件重大,于是在21號晚上11點向中央報告因松花江水源污染引發哈爾濱停水。
建設部22日零點31分向國務院報告:由于松花江發生重大污染事件,哈爾濱要全面停水。
國務院辦公廳在22號上午召開辦公會議。一是要求有關部門派員趕赴現場;二是公開相關信息。國務院處理
11月22日,哈爾濱市政府發布23日零時正式停水的第三則通告。(停水之后,由于污染峰比預計的到達的慢,臨時又恢復了城市供水。到23日23點全市正式停水。)
11月22日下午中國水網開始跟蹤報道,并采訪了多位專家,連續發表獨家新聞和評論。
從23號開始各大媒體對哈爾濱停水事件進行了報道。23號中央電視臺晚7點新聞聯播播報了哈爾濱停水事件。
23日中央各有關部門派出的工作組、專家組陸續到達哈爾濱,并參與協助、哈爾濱進行事件的處理。
這個事件得到國家高層領導的高度重視,胡錦濤、溫家寶均作了重要批示。國務院派了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為組長的工作組;后來又專門針對這個事件成立了由國務院秘書長華建敏為組長的國務院協調工作組。
(2)事件的起因
哈爾濱松花江水源污染停水事件的發生是在黑龍江省有關部門聽說吉林省與黑龍江省搭界的松源市因松花江水源污染停水了。
11月18、19日派人去松源松花江段取樣進行檢測,檢測數據表明硝基苯超標103倍。(注:我國的飲用水沒有關于硝基苯的標準,在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上有這一項,作為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質標準是0.017mg/L。)
當時預計污染峰22日抵達哈爾濱,哈爾濱市緊急召開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專家研究應急對策……
于是11月21日,哈爾濱市政府以“市區市政供水管網設施進行全面檢修臨時停水”發出了第一則通告。并在內部啟動了應急預案。由于沒有將真實情況公布于眾,引發部分居民發生恐慌。
11月21日,哈爾濱市政府又發布了水體可能污染決定停水的第二則公告,停水時間約為4天……。
11月22日發布第三次停水公告,與前兩次公告不同的是將全城停水開始時間延遲到23日零時,且停水持續時間由前兩次公告的4天變成了未知數。
11月23日23點哈爾濱全市正式停水。
2、停水事件的處理
(1)迅速啟動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在得到松花江水源污染的緊急報告后,黑龍江省政府和哈爾濱市政府迅速啟動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成立了以省委副書記、省長張左己為組長的松花江水污染應對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副省長申立國擔任松花江水污染應對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執行組長。
領導小組責成有關部門嚴密監測松花江水環境質量變化情況,同時,采取果斷措施確保市場飲水用供應和群眾飲水安全。
黑龍江省省委常委、哈爾濱市委書記杜宇新說,“這次我們哈爾濱市幾百萬人口的大城市所面臨的嚴重水源污染,前所未有。保證市民在停水期間基本生活和4天后及時供水是我們政府的責任,也是公共突發事件中對政府的嚴峻考驗。”
11月21日,為應對水污染帶來的全城停水,哈爾濱市連續兩次發出公告。同時,黑龍江省和哈爾濱市政府緊急采取措施,啟動應急預案,統籌安排城市運行與秩序,保證城市常態運行。其緊急預案包含六個方面內容:
1)統籌安排城市供水供熱、維護市場秩序和社會治安、信息發布等工作
有關部門設立的專線電話派專人值守。黑龍江省政府拿出1000萬元預備金,相關地市也安排資金應對此次突發事件。
2)及時發布停水公告,動員居民提前儲水
發布兩次停水通告后,哈爾濱市政府組織300多個工作組深入社區動員市民儲水。據悉,早在22日全市抽樣調查就已有85%的居民儲存足夠3天的生活用水。
3)開源節流啟動各項供水措施
11月21日,黑龍江省和哈爾濱市連夜從沈陽和大慶、綏化、佳木斯、牡丹江等地組織瓶裝水進入市場,到23日12時已經調入飲用水1700噸,并在持續增加中。目前,哈爾濱市又開辟了四個補充水源,新開鑿水井55眼,每天可新增供水4萬噸,并準備再開鑿深水井95口。
與此同時,哈爾濱市實行緊急狀態下的用水限制,停止浴池供水,洗車行業全部停業,餐飲企業限制供水,重點保障機關、醫院、學校、部隊、供熱等重點部門用水。
哈爾濱鐵路局做好準備,隨時提供車皮從外地調水;黑龍江省交通廳為運水車輛開通了免道橋費的“綠色通道”。
4)加大市場監管防止哄抬物價
從21日下午開始,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商務、物價、工商等部門加大對市場的監管力度,投入500萬元在每個區設置3~5個供水點,平價供應桶裝水和礦泉水,平抑市場水價,同時撥款100萬元用于救助社會弱勢群體。高頻度市場檢查,及時查處哄抬物價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不法行為,保證食品安全。
5)公安機關加大信息搜集和巡防密度
增加市區街面上的警力部署將對哄搶、造謠、煽動等行為作出及時處理。
6)密切監測水質,及時治理污染
水質監測部門從松花江哈爾濱段上游18公里處開始,沿岸設置了5個水質監測點,對水質進行24小時不間斷檢測。
同時儲備并從全國各地調入處理污水的活性炭,邀請專家參與提出污水處理方案。
(2)水處理方案
污染事件的起因是11月13日13時45分,地處吉林省吉林市的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101廠(雙苯廠)胺苯車間連續發生爆炸,及在撲救過程中,將大量(約100噸)苯、硝基苯等污染物排至松花江,導致松花江水源嚴重污染,形成長達80公里的污水團。
1)硝基苯的基本知識
硝基苯:無色或微黃色具苦杏仁味的油狀液體。相對密度1.205(15/4℃)。熔點5.7 ℃。沸點210.9℃。自燃點482.22℃。難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苯和油。遇明火、高熱會燃燒、爆炸。與硝酸反應劇烈。
硝基苯中毒:口服、吸入或接觸硝基苯后,由于硝基苯的氧化作用,使血紅蛋白變成氧化血紅蛋白(即高鐵血紅蛋白),大大阻止了血紅蛋白的輸送氧的作用,因而呈現呼吸急促和皮膚蒼白的現象。長久中毒以后,則會引起肝臟損壞等癥。
我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限值硝基苯為0.017mg/L,這與美國環保局發布的保護人體健康水質基準中硝基苯的限值一致。最新的俄羅斯飲用水標準于2002年1月實施,其中硝基苯限值為0.2mg/L,寬于中國國家標準。
美國環保局將化學物質的致癌性分為五類:A類為確定的人類致癌物,B類為可能的人類致癌物(其中B1表示有限的人類證據,B2表示在動物中證據充分,在人類中證據不充分或沒有證據),C類為可疑的人類致癌物,D類為沒有充分數據證明對人類有致癌作用的物質,E類為有證據證明對人類無致癌性物質。美國環保局認為硝基苯屬于D類,即尚未發現對人類或動物致癌的物質。
據介紹,0.017mg/L的標準值,本身已經考慮了硝基苯的直接和富集在魚體中的影響,能夠保證人終生飲水及同時正常食用所產魚類安全,不會產生有害影響。即只要水中的硝基苯濃度低于0.017mg/L,即可飲用,也可以按正常數量食用該水體中生長的魚類。但是,如果魚類生長的水體曾受到污染,能否正常食用應通過農業或衛生部門的檢測才能做出判斷。
2)治理污染水的分析
污染高峰來臨時,上游超標100多倍,附近水體已降解為近30倍。但,現有的凈水設施沒有能力進行處理,為了不讓受到污染的水威脅到群眾的身體健康,決定在污染來臨時“停水”。
可是,停水4天污染高峰過去后,污染尾巴還會持續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城市不可能承受長時間停水折磨,因此,必須研究出有效的處理方法。
硝基苯的化學穩定性非常強,氧化很困難。高錳酸鹽對它不作用,也就是說需要紫外雙氧水或者紫外臭氧這樣的一種過程才有可能氧化。應對這么高濃度的污染水和 大量的水,沒有這樣的處理設備和能力,另外氧化的中間產物,是硝基酚,硝基酚的毒性如何?還會產生再一些什么東西……一時說不清了。
硝基苯的活性炭吸附性能很好,但不是最好的,屬中等。因為國內的硝基苯主要是用在火藥工業。硝基苯的生物穩定性很強,所以采用生物方法處理也不現實。炸藥工業廢水處理都是用活性炭吸附。考慮采用活性炭對污染水的處理,除了顆粒活性炭外,還重點考慮了粉狀炭,因為粉狀炭比表面積大,吸附效率高,而且可以及時排除出體系。如果用顆粒活性炭過濾,在高峰的時候,它會吸附,但是峰值過去了以后,還會脫附,問題還會出現。所以提出了采用粉狀炭直接吸附的處理方案……這是建設部專家從11月22日在北京、在廣州會議上所討論研究出來的建議。
當時在黑龍江、哈爾濱的專家也研究了處理方案,也是采用活性炭處理,但工藝條件與建設部專家的建議不一樣。即在停水期間將砂濾池改造成為活性炭濾池。待污染高峰過后,進行活性炭過濾。執行這個方案,哈爾濱三個水廠需要活性炭1400噸。而哈爾濱自己只能提供200噸。因此請示中央向各地求援。胡錦濤總書記都作了批示。各地緊急調運,寧夏僅用了31個小時就將活性炭送到了哈爾濱。
3)治理方案的確定
建設部專家組由城市建設司副司長張悅任組長。于11月23日奔赴現場。專家組成員有:城市建設司副司長-張悅;清華大學教授張曉健(技術負責人,水工業學會副理事長);中國工程院院士李圭白;中國工程院院土張杰;哈爾濱工業大學教授馬軍;清華大學副教授劉文君;北京市自來水集團公司第水九廠副廠長張素霞;建設部城建司副處長王歡;建設部質量安全司副處長顧宇新。
建設部專家組到達現場考察后, 建議修改砂濾池改成炭砂濾池的應急方案,底層保留500毫米的砂濾料,以確保處理水質的可靠。提出在混凝單元投加粉末活性炭。在此之前,還需要解決硝基苯的測定方法,開展現場實驗。哈爾濱工業大學市政環境工程學院實驗室的儀器差不多都搬空了。
哈爾濱日供水量60多萬立方米,主要由三個凈水廠供水:制水三廠32萬立方米/日,紹和水廠23萬立方米/日,制水四廠7萬立方米/日,另有取水廠兩座:制水一廠和制水二廠。全部取松花江水。
根據已經得到的緊急試驗結果,對于硝基苯濃度0.042mg/L的水樣,粉末活性炭在10mg/L-20mg/L投加量的去除率是30%-50%,難以達標。因此建設部專家組提出要增加粉末活性炭的劑量,并改變投加方式,在24日的中午12點形成了方案。
24日專家組向省市領導匯報此方案以后,制定了措施:一是加大粉狀炭的劑量,二是改變投加點;三是為了保險,濾池的改造繼續進行并立即始實施。當時提出留300mm厚的砂的方案,考慮到改造后的活性炭濾池不一定能承擔原有的砂濾功能,因此,24日完善后的方案中,最后確定砂層要保留500mm厚。
為了能在停水4天后投入運行,哈爾濱動員了1000名武警戰士對三個水廠的濾池進行了全面改造。將部分砂濾料取出,再放入顆粒活性炭。操作環境極其艱苦,但我們的武警戰士不畏天寒地凍,連續奮戰,圓滿地完成了任務。
在研究處理方案的過程中,各方面的專家意見不能完全一致,國務院工作組發布命令:水質問題由建設部認定。至此,建設部專家組承擔起水質處理的指揮工作。
4)治理污染水方案的試驗
最終方案定位在投加粉末炭與進行顆粒活性炭濾池的改造兩個方面。活性炭濾池繼續改造;研究的重心放在粉末炭的添加。并要求進行投加試驗,取得成果做到萬無一失,才能正式運行。
試驗時間緊,具體方案決不能有一絲一毫的疏忽,專家組成員都頂在了一線崗位。
25號完成了所有設備和器材的準備,26日正式投入試驗。
試驗過程中碰到許多意想不到的困難和問題。如在沉淀池前投加效果并不理想,專家組果斷提出把“安全屏障前移”,改為在取水口投加粉末活性炭,因為哈爾濱各水廠從取水口到凈水廠有5~6公里的管線,源水的輸送時間要1-2小時。于是,在源水從取水口流到凈水廠的輸水管道中,粉末活性炭去除了絕大部分硝基苯,再結合凈水廠內的炭砂濾池改造,形成多重屏障,從而能夠確保供水安全。
26日溫家寶總理到哈爾濱視察,代表黨中央和國務院向群眾姓和媒體發話說:四天以后肯定要給老百姓供水。專家組感到了很大的壓力。必須通過我們的工作,拿出可靠的處理辦法,保證四天內恢復正常供水。這里有政治要求,又要絕對保證供水的安全。
試驗放在制水四廠進行,原定試驗方案中要求:在原水中的硝基苯濃度超出標準小于3倍的情況下開始進行。但考慮到哈爾濱市政府提出的27日恢復供水的公告,必須搶時間得出可靠的處理結果。因此在原水硝基苯濃度超過標準5倍的情況下就了開始試驗。
26號中午12點啟動試驗,到27日零點,在克服許多問題后,試驗正常進行。原水硝基苯濃度0.08幾毫克升,經過處理測定的結果是0.003、0.004。到27號早上2點由衛生防疫部門取樣化驗,到早上8點按衛生部規范的45、42項檢測,除了微生物指標,所有的項目全都合格,硝基苯是0.00081,是我們0.017標準的4.7%,還不到5%。
5)治理方案的實施和恢復供水
27日在取得試驗成功的基礎上,哈爾濱三個水廠陸續按照開始制水四廠的處理方案恢復生產。由于城市供水管網已停了4天的水,管道內的余氯基本消失,因此出廠水需加大投氯量,同時打開管網末梢的閥門,對管網進行沖洗。對如何讓百姓能及時知道自己所以在區域的水質已經達標可以飲用。專家組提出了在電視臺播放哈爾濱電子地圖,用紅黃綠三種顏色進行標識。紅色代表:自來水不能使用,應盡量排放;黃色代表:自來水已經可以作為生產、生活用水,但還不能飲用;綠色代表:自來水可以飲用了,一切恢復正常。
11月27日晚18時,停水四天的哈爾濱恢復供水,黑龍江省省長張左己在市民家中喝下了供水后的第一口水。經由黑龍江衛生廳副廳長帶隊的衛生檢測部門,對全市33點檢測,自來水全部指標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后,地圖上的標識全部變綠。至此,哈爾濱停水事件宣告結束。
這次事件的處理過程中,建設部專家作出了努力,受到省、市領導和各方面的好評。
12月7日黑龍江省委副書記、省長、松花江水污染應對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張左己會見了以建設部城建司副司長張悅為組長的建設部防控松花江水污染專家組成員。
張左己對建設部給予防控松花江水污染工作的支持和幫助表示感謝。他說:“專家們在關鍵時刻提出的關鍵性建議,對于幫助我省應對松花江水污染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建設部專家組從11月23日到達我省后,15天來廢寢忘食、夜以繼日,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現出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全省人民不會忘記你們做出的重大貢獻。”
12月7號晚黑龍江副省長、省政府秘書長宴請建設部專家組表示感謝。可惜當時的幾位主要專家都已經不在哈爾濱了。副省長多次專門向建設部張悅副司長敬酒,一再表示感謝之意。張悅副司長動情地說:這些成績是專家做出來的,這酒我是替你們喝的。作為我私人也好、作為我城建司的副司長也好,我要感謝大家!
12月7號曾培炎對建設部的報告有一個批示:“光燾同志,建設部專家會同有關專家深入第一線,科學論證、方案合理、處置得當,望再接再勵,繼續做好下游城鎮以及今后安全供水的指導工作。”
3、哈爾濱市停水事件的反思
城市供水、供氣企業考慮自身生產運營安全的多,對城市安全穩定供應考慮的少;應對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不高,技術儲備不夠,手段落后;尚未全面開展應急資源的普查、儲備工作;應急培訓和預案演練開展得很不夠,各地建設系統的應急隊伍建設才剛剛起步
(1)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應進一步完善
此次哈爾濱市大停水政府的應對過程看,自SARS之后各個城市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發揮了關鍵作用,但城市應對突發事件的辦法仍有必要進一步完善。
透過哈爾濱停水事件,對照各個地區的情況,可以看到,我們的應急機制和預案還存在許多薄弱環節。例如,一些主管部門的應急管理意識不強、應急管理機構不健全、職責不明確;尚未建立應急信息反應平臺,更沒有應急指揮信息系統;一些企業考慮自身生產運營安全的多,對城市安全穩定考慮的少;應對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不高,技術儲備不夠,手段落后;尚未全面開展應急資源的普查、儲備工作;一些緊急預案沒有經過認真地調查研究,也沒有進行可行性論證,到發生問題時,無法按應預案處理;應急培訓和預案演練開展得很不夠。
1)已有的緊急預案必須進行全面的梳理、補課
11月13日吉化101廠發生爆炸事故,哈爾濱市18號、19號才了解到有可能有污染發生,并采取行動進行調查。中央有關部委是21號夜得到正式匯報,國務院辦公廳22號上午開會討論此事。23號,各部門開始組建專家組,討論并相繼趕到哈爾濱處理停水事件。事故反應不敏感,拖延時間長,喪失了。說明我們的緊急預案很不完善。存在省際之間缺乏協調,甚至有以鄰為壑的嫌疑。
因此必須進一步完善突發應急事件處置制度。一要加強值班、報告制度,對突發應急事件的反映要及時準確。二要加強綜合協調。三要明確責任,分工負責。四應健全《安全事故與自然災害預防、接報與處置工作程序》。
通過這次事件,也發現我們的預案漏洞太多,當地難以招架。現場處置的指揮權逐步被省、中央的工作組、專家組替代。所以進一步提高突發應急事件處置水平是我們的當務之急。對已有的緊急預案必須進行全面的審視、梳理,一件一件查對,一切以能夠有效地付諸實施為準。凡是沒有經過論證的預案必須補課。
2)城市規劃應包括對災害的預防
目前的城市規劃對災害預防的考慮還不夠。城市綜合防災減災的技術措施只有少數城市才提出來。北京城市總體規則的修編工作得到國務院領導的高度贊揚,認為為全國城市總體規劃編制起到了示范作用。其中“建立和健全現代化城市綜合防災減災體系”的指導思想,就不是僅僅從老北京、新北京,而是從“大北京”的概念來進行規劃的,考慮到如果天津、河北出現災難的情況下北京應如何應對。這樣的思路在很多城市規劃中還沒有體現出來。
除了城市應急預案外,城市減災的常態準備也要非常充分。城市光有應急預案是不夠的,政府減災更重要的是常態建設。突發性災難來了,很多城市啟動應急預案會發現連常態建設都沒有做好。比如哈爾濱本來應該有城市備用水源,可現在不能很快發揮作用,這就是常態管理的問題。再比如有些事情平時沒有規定具體哪些機構來管,等啟動突發事件預案時,誰來執行就成為一個問題。
城市規劃的超前預測非常重要。在制定水質事故和水處理系統事故預案時,應根據各個流域、飲用水源地工廠的種類和分布、農業布局、人口布局、城市等相關情況,作出脆弱性評價。并應針對性地從規劃角度進行布局的調整和落實。
現在許多地方實行的“市管縣”的體制不夠合理,縣實行獨立財政體制,因此各市、縣地域太小,無法合理安排“小而全”的工業布局。現在每個縣、市、區都設立了“化工區”,這既浪費了資源,還埋下了多種隱患。這種“小集中,大分散”的方式,對環境污染的治理出了很大的難題,同時也不符合推行循環經濟大政方針的要求。
在中國普遍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如何權衡,需要從宏觀的角度進行思考,應以超前預測能力去研究城市規劃的新課題。
3)必須嚴格執行現有的法規和問責制
對城市水源的防護有多個國家大法予以保障。可在執行過程中,一些地方政府為了經濟利益,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最后造成惡果。
在城市水源附近違規設立工廠、碼頭的問題屢屢出現。致使水源保護區形同虛設。
化工企業生產需要充足的水源,因此大多建在江河湖泊旁邊。生產過程中,一些企業為了自身的經濟效益,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甚至污水處理沒有達標,就就地偷偷排放。環保部門罰狠了,有些地方的政府為了保證地區經濟的發展,出面求情少罰,甚至不罰。
對于污染日益嚴重的形勢,有些地區不是從根本上采取嚴厲的執法措施,而是采取逃亡的辦法。如遠距離幾十、幾百公里以外取水,這既不能解決自己地區的環境問題,又掠奪了外地的水資源,造成新的社會矛盾。現在南水北調工程正大規模展開,從中央到地方都十分擔心,沿程的污染怎么樣得到有效的防治,一直是個頭痛的問題。建污水處理廠容易,但長效的管理難。唯一的辦法就是嚴格執行誰污染誰治理的方針,真正落實各級政府的責任,特別是一把手的責任。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長解振華因松花江環境污染事件提出辭職,國務院12月2日免去了他的局長職務。
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發生后,國家環保總局作為國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事件重視不夠,對可能產生的嚴重后果估計不足,對這起事件造成的損失負有責任,解振華因此下了臺。
中國的環境問題,雖然關系到國家人民的長遠利益,但也牽扯到官場和商場的大老爺們的“切身利害”。要把工作做好,必然得罪一大批既得利益者,就注定不能在官場上“一帆風順”。鑒于此,掛冠求去也許不失為明智之舉。
雖然這么說,但解振華帶了頭,問責還得進行下去。可以預見,接下來還會有一些官員因負有責任和直接責任被免職,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
吉化公司董事長、101廠廠長已被免職。
吉林市主管工業和安全的副市長王偉在家自殺了。
通過這個事件的“問責”,應能引起各級各地官員有所震動。這對我們落實飲用水水源的保護是一個良好的推動。
吉林省最近將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一次環境安全大檢查。檢查的對象包括松花江、遼河、渾江、嫩江及主要支流沿岸的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上游和城鄉居民集中居住區周圍的企業。對于在檢查中發現的環境安全隱患,要立即整改;對飲用水源構成威脅的企業要立即停產;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要停產治理;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化工企業一律關閉;超標準排放污染物的企業實行停產治理。這次吉林省動了真格,對我們有一定的借鑒。
我們相信,水源的污染問題,只要認真不含糊地抓實抓到位,就一定會從水環境“難治理”的困境中解脫出來!
(2)信息透明保證居民心態平穩
從22日起,哈爾濱市大停水逐漸成為全國關注的焦點,國家及相關省市的信息不斷發布,應急措施不斷出臺,身處事件焦點的哈爾濱市市民也經歷了從恐慌到平靜的過程。
21日,哈爾濱市政府發布第一次公告,稱因供水管網改造需要臨時停水約4天時間。但機敏的哈爾濱市民似乎從公告中嗅出了真正的原因,加上一些“內部”消息的傳出和蔓延,立即引發部分市民恐慌。
21日下午14時左右開始,很多市場出現搶購風潮,放置桶裝水、瓶裝水和牛奶、面包、八寶粥等相關食品的貨架一度被搶空,一些超市和供水點甚至打出了礦泉水斷貨的公告。哈爾濱市民丁日華僅僅一個下午就從超市中搶購回8箱礦泉水、3箱牛奶、30罐八寶粥、50個饅頭以及手電筒和幾打電池。她說她還不是最瘋狂的,有的市民一下子就買了幾千元的礦泉水。
據統計,在短短的一天之內,哈爾濱市民把1.6萬噸的純凈水存貨全部搶購一空。“你家儲水了嗎”,一時間幾乎成了見面的問候語。
信息不透明引起市民無端的猜測。對此,21日晚,哈爾濱市政府第二次發布公告,說“預測近期有可能受到上游來水的污染。為確保市區內人民群眾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用水安全”,決定供水管網從22日晚8時停止供水。
23日下午,哈爾濱市政針對一件事,三天發布四個政府公告,哈爾濱史無前例。市民心里有了底,慌亂局面很快緩和下來。政府在水污染體沒有到來之前再次恢復供水,讓市民加大儲水量。
據統計,全市居民已儲備生活用水30多萬噸,而哈爾濱市飲用水日需求量18600噸,市場上飲用水供貨充足。
然而,停水還是給市民的日常生活帶來了一些不便。有些市民為了節省家中的用水在公廁門前排起了長隊。
面對停水事件哈爾濱市市民的平靜,說明市民的素質是很高的,對政府采取的措施也比較滿意。通過此次水污染事件發生,各級政府及時公布實情,有助于與群眾一道維護社會的穩定。
對此,黑龍江省委常委、哈爾濱市委書記杜宇新說,這樣一個范圍之大、時間之長、哈爾濱市歷史上前所未有的“水危機”,是一次嚴峻的考驗。只有向群眾說實話,相信群眾,依靠群眾,才能萬眾一心,共渡難關。
(3)特大停水敲響警鐘
政府公告長達四天的全市停水,這在中國城市供水史上是罕見的,松花江水污染給我國SARS過后初步建成的城市應急機制以全面的實戰檢驗。整個處置過程的經驗與教訓,都將給全國其他城市應急機制建設帶來借鑒。
國家環保總局24日說,松花江水環境污染事故產生的主要污染物為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機物,事故區域排出的污水主要通過吉化公司東10號線進入松花江。超標的污染物主要是硝基苯和苯,屬于重大環境污染事件。
事故發生后影響巨大,震動了各級領導,引起廣大群眾對本地區水體污染的關注。這次事件再次提醒人們必須迅速將環境安全提升至與糧食安全、國防安全以及能源安全同等重要的地位,強化全民特別是各級政府決策者的環境安全觀,將環境安全納入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議事日程中。
此類環境污染事件在我國發生的幾率比較大。除化工行業外,造紙、釀造、制藥、制革、印染等行業都是污染嚴重行業,而這些行業在我國大量存在,其對水體的污染狀況不容樂觀。各種水體污染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幾方面,一是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二是產生致癌作用;三是發生以水為媒介的傳染病;四是水體有異臭、異味、異色、呈現泡沫和油膜等間接影響。希望通過這次事件引起大家的高度警覺,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于未然。
現在對哈爾濱采取停水措施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但有一條,作為城市供水企業送出去的水,必須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如要在緊急情況下適當降低要求,一定要有國家權威部門拿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定來。否則,供水企業將無法面對社會的質詢。
事故發生后,應組織專家組對事故對發生地的經濟、環境和社會影響作出綜合性分析和評價。從宏觀大局提出善后建議,提供各級政府決策。
(4)加強水源保護建設
1)建立全流域水污染控制協調機制
要建立全流域水污染控制協調機制。此次哈爾濱市停水涉及吉林、黑龍江兩省,上下游幾個城市,如何保證信息在不同地區之間的準確溝通、數據共享。及互相協調很重要。從目前看,我國許多流域水資源管理和環境監管協調性嚴重不足,整個流域遠沒有形成健全的污染控制和保障應急機制,上下游城市之間的聯動還做不到。吉林石化爆炸是11月13日,哈爾濱停水是23日,相關的處置辦法可以再早一點。這說明了城市在應對突發事件時,沒有及時考慮到災難關聯問題,這也就使災難擴大化。
停水事件呼喚城市水源應盡快建立應急機制,建立流域水資源和污染控制的協調機制已經十分迫切。特別是建立流域水質預警的機制,應該盡快提到議事日程,迅速予以落實。
2)擴大水源保護區
流域性的污染不是我們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所能控制得了的。因此有關部門應對上下游有可能對飲用水造成污染的工廠、單位、禽畜飼養場、農牧場、居民小區,甚至上游城市進行全面的污染源調查,并制定出相應的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
3)加強水源水質檢測力度
環保、衛生、水務及供水部門應建立日常的水源水質監測制度。可由政府協調對各部門的監測、檢測進行統籌安排,建立水源水質信息通報制度及應急情況下的檢測規程(提高檢測頻率和增加檢測項目)。
4)建立水源水質預警系統的建立
建立水源水質預警系統除了采用連續測定的儀器進行監測,運用GIS平臺進行數據處理預測預報外,我們可以建立由社會相關部門組成的監測體系。如水利部門在水資源調配時,就應考慮對飲用水水源的影響,并有責任作出通報。航運部門發生海事,有可能污染水體時也應及時通報。我們還可以發動社會單位、居民建立水質監督網絡,一旦發現水質問題,及時得到解決。
(5)完善水處理應急工藝
1)備用水源的選擇
設立備用水源建立多水源、多水廠的互動系統十分必要。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不可能要求備用水源能全部替代。但啟動備用水源應能保證城市最基本的生活和維護城市安全的功能。
2)建立應急時期水質檢測指標體系
a.根據污染物類別確定適當的水質檢測指標和檢測頻率
緊急情況下對污染物的檢測既要執行標準,但也要注意取得符合實際污染的情況的數據。同時提高檢測頻率,及時掌握水質變化情況,以便采取相應對策。
b.應急時期某些指標可以適當放寬
這次松花江水污染,政府緊急下令停水,無庸置疑是對百姓生命健康負責,也有專家認為有些地方未免反應過度。如果此時城市出現火災,如何應對?夏季廁所長時間無水沖洗,將有可能增加疾病傳染的發生。如果,繼續供水(因污染超標的濃度不多,能否采取不停水,而禁止飲用。事后用“好水”置換管網內的存水,并借此機會,對長期停不下來的管網來一次大清洗。當然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對待,不可一概而論)。應急方案中是否能考慮調水來沖淡污染物濃度。有條件的城市的應急水源應考慮采用地下水。
應急時期的水質檢測指標體系。可以選擇一些重要的指標進行檢測,不重要的指標暫時不去測它。應急時期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某些指標可以適當放寬,這樣可以縮短應急時間。這些放寬的指標,應該由國家衛生、環保、建設和其他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制訂。
c.快速水質檢測方法的選用
應加強這方面的研究,以適應緊急事件處理的需要。
3)水處理安全設施保護
城市供水行業是維系一個城市正常運轉的命脈,哈爾濱停水事件為城市水業的運營管理體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將水質險情的危機應對,將應急救援系統的建立與完善又提到了我們的面前。供水的安全保障的建立應以日常預防為主,應急處理為輔的機制,因此,如何加強供水的日常監管,保障運營安全可靠需要進一步得到重視。
首先確定城鎮供水系統的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美國911事件防恐預案中對水廠的液氯安全,放在重點位置。歐洲的水處理系統很多都是用玻璃隔開的,而我們國內的水處理設施都是敞開的。
建立供水事故分級處理體系,構建什么樣的級別應該由那一級部門處理。職責清晰,便于管理。
編制《城鎮供水應急技術手冊》。制定水質事故和水處理系統事故預案。希望這樣的手冊,一看就懂,明白無誤。
4)水處理應急工藝的建設
城市供水系統是城市生存的重要命脈,因此其運行的可靠性應得到充分保證。現在隨著經濟發展,環境污染的形勢日趨嚴峻。對提高飲用水水質衛生標準的呼聲越來越高。供水企業以高度的責任感,不斷提高水處理工藝的水平,進一步對水質進行深化處理,十分必要。在新建水廠時,更應加強這一環節。特別強調要加強研究緊急情況下治理污染的對策,不致發生緊急情況束手無策。
5)各類應急物資的儲備
這次事件的處理過程,可以發現,在應對突發情況時,沒有充分的準備,凈水材料需緊急調運,有關設備還要突擊加工
(6)加強應急人員的培訓與保障
加強對各崗位人員的培養和訓練是保證處理應急事件的重要一環。關鍵崗位的人員不要輕易調崗。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選用熟悉業務、責任心強,在應對突發事件時冷靜、果敢,勇于承擔責任,能充分聽取專家的意見,作出正確判斷,提供上級領導決策和堅決執行應急指令的優秀人才擔任。
(7)建立城市管網預警平臺
1)建立管網的GIS系統
利用GIS平臺建立供水管網調度系統,既能解決日常的管網優化調度,監控管網水水質。在進入應急機制時,可以進行多水源的調度。并利用GIS系統通過電視媒體向廣大群眾發布管網壓力、水質信息。
2)建立管網水質、水量的變化模型
這是預警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提高變化模型的建立,可以提供實時的分析信息,預測變化趨勢,提供應急決策。
(8)城鎮供水應急中的政府組織管理
1)建議由事件主管部門成立應急指揮部
由于城市供水的規劃、日常運行管理長期由主管部門行使政府職能,并積累了豐富的管理經驗。只有賦予其供水事件的應急指揮職能,使平時的日常管理與應急機制得到有機的結合,才能充分發揮政府的工作效率。
2)加強各部門之間的配合
社會公共事件的發生,涉及面較廣。這次參與問題處理的部門有建設部門、衛生部門、環保部門等,常常因為相互之間的制約和責任不明確,使事情客觀復雜化或人為復雜化。來自各個不同的部門和單位之間的意見和看法存在分歧,影響應急指揮和方案制訂、實施的效率。
這時一個帶有權威性的、并受命帶有最高決策權的指揮機構顯得十分重要。同時,應安排具有相當經驗和能力的專家充當一線指揮。
各部門必須接受統一調度,服從統一指揮。決不允許為了部門利益,各行其是,拖延應急命令的執行。
3)科學選擇多學科背景的應急專家小組
在處理應急事件時,往往會出現許多意想不到的情況,這就需要多學科、多專業,并具有豐富實踐經驗和處理緊急事件能力的專家,為政府正確處理應急事件提供科學、實用的解決方案。
建議建立跨行業、多學科應急事件處理專家小組和專家信息庫。在發生和處理突發事故時,隨時可以調用,使我們的行動更加迅速、決策更加科學、方案更加合理,把突發事件的風險和損失降到最低。
(9)建立實情報告、報道制度
1)政府建立公共事件實情報告制度
發生安全事件第一要做到的必須如實反映情況,才能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必須明確各級部門的信息報告責任制度。隱瞞實情造成延誤或失誤,應受到嚴肅處理。
2)各媒體應及時進行實情的報道
我們必須尊重百姓的知情權,特別是涉及到公眾利益的時候,遇事不能捂。哈爾濱市前后兩種做法,取得的兩種不同效果,充分證實了這一點。因此,媒體及時進行報道,發布權威信息,是在處理突發事件中保證社會安定局面的重要方面。
3)加強對公眾的水處理知識宣傳
平時應該通過媒體對群眾進行水知識的科普宣傳,讓百姓掌握更多的水的知識。求得群眾對突發事件所采取措施的理解,從而提高大家應對緊急事件的心理承受能力。
這次哈爾濱停水事件雖然已經過去了,但留給人們的經驗與教訓值得學習和深思。希望在審視城市應急預案時,著重防范于未然。萬一出現突發事件時,啟動應急機制能應付自如,使損失降低到最小,使我們城市的環境和安全得到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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