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清華大學環境學院副院長左劍惡在“氨氮污染防治政策、適用技術與案例示范高峰論壇”上對我國《氨氮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編制思路做了簡要介紹。
據左劍惡介紹,我國七大水系中,氨氮是長江的首要污染物,同時也是黃河、珠江、松花江、海河和遼河的主要污染物,更是湖泊富營養化的元兇,對氨氮的控制成為改善水體水質的關鍵。
左劍惡說,在編制《氨氮污染防治技術政策》時要具有前瞻性,遵循分類指導原則,符合行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趨勢,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科學性與實用性結合。技術政策的編制主要從清潔生產、資源回收和末端污染控制技術角度出發。
末端治理技術要考慮行業特征及排放標準。目前我國主要有物理法、化學法和生物法脫氮技術。該技術政策初稿針對不同行業的進水氨氮濃度劃分了四個范圍:50mg/L及以下、50-500 mg/L、500-1000 mg/L、1000 mg/L及以上。左劍惡強調,進水氨氮濃度不同,排放標準不同,脫氮要求不同,采用的處理工藝也就不同。中等氨氮濃度的污水可采用蒸氨或者化學法沉淀技術,或者沉淀后再進行生物處理。對于低濃度的污水,采用反硝化濾池、人工濕地、化學氧化等技術進行處理。
據了解,在《氨氮防治技術政策》初稿中,鼓勵發展的技術工藝包括生物脫氮工藝、反硝化濾池工藝、精餾、蒸氨工藝等。對于高氨氮濃度的污水來說,采用這些技術是比較難的。雖然傳統生物處理工藝,不一定是最好的技術路線,但是目前來看,沒有特別好的工藝能夠解決這個問題,這也是技術政策編制中需要考慮的問題。
在高峰論壇當晚舉行的“十二五”氨氮污染防治政策與技術路線座談會上,左劍惡將繼續與業內人士探討技術政策編制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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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孫翠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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