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山東省環保局《關于排污單位外排廢水進入城鎮污水處理廠執行進水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及時掌握全市重點水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況,加強對重點水污染源的環境監督管理,近日,菏澤市規范重點水污染源污水進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環保手續工作。凡國控、省控、市控重點水污染源污水進入城鎮污水處理廠時,要按照程序以正式文本形式向所在縣區環保局提出申請,縣區環保局要及時以正式呈文形式上報市環保局;市局收到企業申請文件后,將組織有關人員對申請企業進行現場核查,根據核查結果,提出是否符合上報條件的意見,并根據情況正式行文上報省局。凡外排廢水進入城鎮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的單位未有相關申報手續 (市控及以上重點水污染源申報材料或市控以下非重點水污染源備案材料) 的,在市局環境管理或執法檢查時將不予認可。
編輯: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