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黑龍江自然和生態資源交易中心披露了一則公告:受齊齊哈爾市水務局委托,該中心對兩個水庫的清淤權及淤積物處置權進行公開掛牌轉讓,掛牌價格為8.39億元,轉讓年限為20年。最終該處置權由剛成立11天的地方國資拿下,此消息一出引發行業熱議。
剛成立11天的本地國資
巨額拿下淤泥處置權
2025年10月,黑龍江省一則關于水庫淤泥的交易公告引發了全國性關注。據《黑龍江新聞聯播》報道,齊齊哈爾市依安縣上游水庫和躍進水庫20年的淤積物處置權,以8.39億元的價格成功轉讓,創下了全國最高紀錄,《黑龍江新聞聯播》披露,拿下處置權的是本地國資齊齊哈爾澤源環保產業有限公司。

這筆“點泥成金”的交易一經發布就備受矚目,它扭轉了人們對“淤泥”的認知。
據公告表示上游水庫壩址坐落在依安縣上游鄉,位于嫩江左岸烏裕爾河支流泰西河下游,距縣城10km,水庫壩址位于北緯47°58'50"東經125°19'50";躍進水庫位于依安縣新發鄉境內,距縣城8km,水庫壩址位于北緯47°48'47"、東經125°19'57.5"。
上游水庫淤積物水下自然方量531.54萬立方米,經飽和含水率修正后資源化可利用方量(取較高孔隙度型土壤飽和含水率40%)404.04萬立方米;躍進水庫淤積物水下自然方量646.65萬立方米,經飽和含水率修正后資源化可利用方量(取較高孔隙度型土壤飽和含水率40%)492.7萬立方米。
公告還將標出了相對應的營養元素含量:

據《黑龍江新聞聯播》介紹,總量超過1100萬立方米的淤泥曾是當地最大的“心病”,不僅削弱水庫功能,高昂的清淤成本和堆放難題更讓當地不堪重負。
在國家和省級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政策的指引下,這些富含營養的東北黑土區淤泥,完全可以從負擔變成資源。
據《黑龍江新聞聯播》披露,拿下處置權的是齊齊哈爾澤源環保產業有限公司。
中國固廢網從企查查獲悉,齊齊哈爾澤源環保產業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齊齊哈爾市國資委,其注冊資本為27000萬元,成立于2025年10月10日。
這意味著這家企業剛剛成立11天就成功受讓了超8億的淤泥處置項目。


剛成立的企業能承擔金額如此大的項目嗎?相關人士分析,其實很多這類的項目,企業都會拿受讓的處置權來申請獲得銀行融資。
如今年8月,黑龍江省鐵力市東方紅水庫的淤泥拍出6000多萬元,有知情人士透露,鐵力市東方紅水庫6000萬元的交易,就獲得了某銀行黑龍江省分行4500萬元綠色貸款授信。這也是全國首例以生態環境開發為導向,讓水庫淤積物實現資源化利用的創新實踐。
本次齊齊哈爾兩個水庫的清淤權及淤積物處置權轉讓是黑龍江省的又一次創新嘗試。齊齊哈爾市水務局副局長王楊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訪時介紹:“我們還協調金融機構,貸款額度最高可達9億元,貸款年限最長可達20年。”
齊齊哈爾澤源環保產業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在接受《黑龍江新聞聯播》采訪時表示:“我們覺得花8個億還是很值得”,并計劃將其作為生產有機肥的“金礦”進行開發。并提到原材料供應可保障十幾年,每年產值至少1 億元。
從黑龍江到全國:
“三資三化”浪潮下的創新與爭議
齊齊哈爾盤活水庫淤泥的實踐被稱為地方盤活國有資產的積極探索。本次盤活兩個水庫的淤泥后,當地也將直接增加了8.39億元財政收入。
財政收支矛盾突出,確實是目前全國多地迫切推進國有資產盤活,的核心難題之一。
如10月16日湖北省提出的“一切國有資源盡可能資產化、一切國有資產盡可能證券化、一切國有資金盡可能杠桿化”的口號所示,這已成為一種新的趨勢。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專家也指出,此舉旨在緩解地方財政壓力。
回顧過往,地方政府的化債手段已從賣地、出讓未來收費權,演進到如今更為廣泛的“三資三化”運作。此外,隨著各地加大盤活力度,優質的土地、廠房等實物資產趨于減少,地方又將目光轉向了特許經營權、未來收益權等資產。
國有資源的資產化并不是新事物,但國有資產的證券化、杠桿化,已經超出了一般意義上的國有資產盤活,而走向國有資產的金融化。這些其實都來自于地方政府強烈的化債動力。
然而,這種創新探索也由于過程中的個別激進操作已經埋下了長期的隱患。一旦融資失敗或項目停滯,還是要各地方兜底,變相增加了隱性債務。這種做法也許能解決短期內的地方債務問題,卻將財政風險轉移給了未來。從而引發了諸多爭議和風險。
例如,2023年廣西南寧“天價停車費”事件中,停車管理公司依靠政府轉讓的道路停車位泊位經營權,將未來25年半的停車泊位費質押給兩家銀行,獲得了72億元融資;2024年11月,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出讓低空經濟特許經營權,以9.24億元的價格,把“天”賣了30年。
有業內人士尖銳地指出,一些項目可能僅僅是以特許經營為“幌子”進行融資。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在接受《華夏時報》采訪時就曾提到,部分地方利用輕資產項目的特許經營權套現,并不符合傳統概念,其本質是政府平臺公司中標后去銀行抵押貸款,這反而可能增加政府的隱性債務。
2024年底,發改委1013號文發布,明確不得以盤活存量資產為名,將特許經營模式異化為地方政府、地方國有企業或平臺公司變賣資產、變相融資的手段,嚴禁在盤活存量資產過程中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等各類風險。從政策層面出手,嚴控和最大化降低風險。
從上文提到的相關案例來看,盤活國有資產、踐行“三資三化”若想行穩致遠,真正從長遠角度解決根本問題,必須摒棄短期的金融操作,立足于可持續的長遠發展視角。
此次黑龍江省水庫淤泥的高額交易,雖成功地將生態“負資產”轉化為巨額財政收入,并強調了資源化利用的路徑。看似實現了多贏的局面:銀行放出貸款;受讓方以較小的杠桿,拿下了一筆資產;地方則獲得了高額的財政收入。但其“國資接盤、銀行貸款”的杠桿模式,以及項目本身能否產生足夠現金流覆蓋成本并實現盈利,仍是待驗證的命題。也有網友質疑,本次案例中“水庫淤泥”的價值預估是否符合市場合理的估值?這起交易是否是一場地方借"三資三化"套取銀行資金的游戲?也有聲音指出,剛成立的國企就立即承擔巨額交易,缺乏真實經營能力,看起來融資導向強于產業導向,重貸款、輕運營,項目“重立項、輕效益”。
從長遠來看,此類創新在緩解當期財政壓力的同時,要避免將償債壓力轉移至未來,帶來新的隱性風險。因此,真正的成功并非在于一時的天價成交與融資套現,而在于能否構建一個生態效益、經濟效益與風險管控協同并進的良性循環。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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