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楚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山西一家以煤焦化工為主導的大型中外合資企業旗下的工業園區污水處理中心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廢氣治理。該工業園區是長治市政府依托企業集團創建煤焦化工循環經濟工業園設立的,是山西省十大焦化工業園區之一;是潞城市煤化工循環經濟集聚區的重要基地之一。新建設的生產廢(污)水及再生資源化利用污水深度處理及回用項目將承接園區800萬噸/年焦化項目、焦爐煤氣制甲醇20萬噸/年項目、煤焦油加工15萬噸/年項目、10萬噸己內酰胺項目的污水處理。杭州楚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接本工業園區污水處理中心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廢氣治理。
治理方案
本項目的建設范圍主要是對污水處理廠的SDN池、二沉池、混合反應池、混凝沉淀池、集泥井1、集泥井2、污泥濃縮池、污泥脫水機房,以及泥棚等設施進行除臭、VOCs治理。
設計臭氣總處理量為100000m3/h,主要是污水處理中心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廢氣,這些廢氣的主要成分包括硫化物、苯酚化合物、VOCs及氨氣等。
設計工藝
本項目采用“兩級化學洗滌+生物濾池+活性炭吸附”的耦合式處理工藝,即對各個臭源構筑物產生的臭氣加蓋密封收集后,通過風機將集中收集的臭氣吸入化學洗滌塔,通過化學藥劑將氣體中的部分污染物質分離出來,轉化為無害物質,再經由生物濾池,在濾池中經過加濕預處理、生物處理,使臭氣中的氨、硫化氫、甲硫醇和甲烷等惡臭污染物質有效分解,最后通過活性炭吸附裝置,在滿足排放要求的基礎上進行25m高空排放至大氣中。
工藝流程圖
排放控制標準
本項目對無機物污染物(硫化氫、氨氣等)的去除率≥98%。廢氣排放濃度處理后滿足《山西省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且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二級標準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二級排放標準(GB14554-1993);同時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標準及相關國家及地方標準和規定,并參照執行長治市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實施方案長氣防辦【2019】9號及長治市環境保護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治理的通知長環發【2017】100號《山西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2017年專項治理方案》中對廢氣的相關要求相關要求,對無組織廢氣經收集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排氣筒的內徑和高度滿足相關要求。
涉及揮發性有機物收集、排放嚴格按照《長治市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長氣防辦(2018)9號)》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標準(GB37822-2019)中相應的揮發性有機物收集、處理要求執行。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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