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根據《許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新型農村社區規劃建設工作的意見》(許政〔2011〕49號)、《市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許昌市加快推進中心鎮區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許辦〔2011〕36號)和有關政策、規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出了《許昌市新型農村社區生活污水處理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新型農村社區的污水處理,應根據設計進水水質和污水排放標準的要求,選用技術先進、性能可靠、運行管理方便、操作管理簡單、占地面積少、工程投資省和運行費用低的污水處理工藝方案。經前期考察研究,地埋一體化污水處理技術較適宜在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中推廣應用。
方案提出新型農村社區污水處理項目的選址在服從社區總體規劃的基礎上,應遵循以下原則:位于集中給水水源下游、生活區的下游和夏季主風向的下風向;充分利用地形,如有條件,可選擇有適當坡度的地區,以滿足污水處理構筑物高程布置的需要,減少工程土方量;考慮遠期發展的可能,有擴建的余地。
關于新型農村社區的污水處理規模的確定,方案明確指出應根據用水量、污水排放量為標準,參考城市住宅小區,新型農村社區用水量按60升/人·天計;污水排放量根據用水量乘以系數0.85,污水排放量按51升/人·天計。污水處理規模根據人均污水排放量確定和社區總人口確定。5000人的新型農村社區,污水處理規模為255噸/天;10000人的新型農村社區,污水處理規模為510噸/天。社區人口規模與上述不同的新型農村社區,生活污水排放量可按51升/人·天計算,并確定相應的處理規模。
新型農村社區排水采取分流制,雨、污分開收集、排放,雨水通過管渠排入附近水體,生活污水經管網收集排入社區內污水處理站處理,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100%,污水經處理后出水主要指標應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
新型農村社區的生活污水處理基礎設施要與新型農村社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已經建成但未配建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新型農村社區,要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污水處理項目補建并投入運行。
編輯: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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